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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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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9 股票简称:蓝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8-033号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2月15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9号蓝星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282,045,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6%。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冯益民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讨论,大会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数:282,045,298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票数的100%;

 弃权票数:0 反对票数: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张玉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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