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2月14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唐钢转债”),截至2008年12月13日唐钢转债发行满一年。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唐钢转债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募集说明书》对债券利率和付息日期的规定:“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年利率第一年年息0.8%,第二年年息1.1%,第三年年息1.4%,第四年年息1.7%,第五年年息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由2007年12月14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年付息一次。”
2007年度唐钢转债付息方案为:每10张唐钢转债(面值1000元)派息8元(含税),扣20%个人所得税后,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张派息6.4元。
二、付息债权登记日与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付息日为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08年12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唐钢转债持有人。
四、付息方法
本次唐钢转债所派利息于2008年12月12日起五个交易日内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315-2702941
传真:0315-2702198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