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管理人送达的《关于变更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会议召开地点的通知》。具体内容为: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因故改在焦作市山阳建国饭店(焦作市解放中路299号)召开。
其他事项,详见公司于2008年11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编号为2008-099号《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编号为2008-100号《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编号为2008-101号《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及2008年11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编号为2008-103号《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