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告。因公司股改对价实施以辽机集团收购公司56.76%股权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前提条件,因此尚待辽机集团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56.76%的股权全部过户及辽机集团支付股改对价后,方可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辽机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目前待批复中。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