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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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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1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主要条款

 1.1 证券名称:浙商银行2008年浙元一期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1.2 发行总量:浙商银行2008年浙元一期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总面值6.9637亿元。其中,A级资产支持证券550,132,300元、B级资产支持证券66,155,150元。

 1.3 每张资产支持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1.4 法定到期日: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定到期日同为2011年10月26日。

 1.5 票面利率: 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为固定利率。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6 起息日:信托生效日,即2008年11月14日。

 1.7 计算日:系指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最后一日,第一个“计算日”将为2008年12月31日。

 1.8 计息期间:在“《信托合同》”和“资产支持证券”项下,一个“计息期间”系指从一个“计算日”所在月的次月的第26日(包含该日)开始至下一个“计算日”所在月的次月的第26日(不包含该日)结束的期间,但第一个“计息期间”将于“交割日”(包含该日)开始并于2009年1月26日(不包含该日)结束。

 1.9 计息方式:本期各级资产支持证券在计息期间之初的未偿本金余额×票面利率×计息期间的实际天数÷当年全年的天数365(闰年计算方法相同);尾数计算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单利计息。

 1.10 支付日:系指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26日,但如果该日不是“工作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第一个“支付日”应为2009年1月26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11 还本付息方式:根据《发行说明书》关于现金流分配的约定支付。

 1.12 币种:人民币。

 1.13 证券形式: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由登记托管机构统一托管。

 1.14 信用级别: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日,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为AAA级、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为A级。

 1.15 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16 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1.17 发行范围及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1.18 发行期限:自2008年11月12日起至2008年11月13日止。

 1.19 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

 1.20 承销团成员承销方式:承销团成员按照其中标承销额度承购包销相应数额的资产支持证券。

 1.21 上市安排:发行结束后A级资产支持证券将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1.22 税务提示:投资者将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与投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税金。

 2申购利率区间

 本期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的利率申购区间为:

 A级资产支持证券利率申购区间:4.00%-4.50%;

 B级资产支持证券利率申购区间:5.20%-5.70%。

 对于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相应区间内(含上下限),否则为非合规订单。

 3申购时间

 申购期间为2008年11月12日10:00-12:00。承销团成员须在上述规定的申购期间内以传真形式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A级资产支持证券申购要约》、《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B级资产支持证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见附件一),申购时间以《申购要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时间为准。

 传真专线:0571-87659620,0571-87659520,0571-87659381,

 联系人:张成灏、黄婷婷,

 电话:0571-87659382,0571-87659383。

 4申购程序

 4.1 承销团成员按本《申购配售说明》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申购要约》,并在本《申购配售说明》要求的时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至本《申购配售说明》第3条指定的传真号码。

 4.2 承销团成员应根据自己的判断,在本说明前述规定的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申购区间内自行确定其申购利率,利率单位可以不连续。

 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3 对于A级资产支持证券,每个成员在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每个成员在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50,132,300元(含550,132,300元);

 对于B级资产支持证券,每个成员在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下限为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每个成员在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66,155,150元(含66,155,150元)。

 4.4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方的最大认购需求。

 4.5 对于每一级资产支持证券,每一承销团成员在申购期间内可以且仅可以向簿记管理人提出1份《申购要约》。

 4.6 《申购要约》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即不得撤回。

 5 确定发行利率

 簿记管理人根据所收到的《申购要约》,进行簿记建档,统计有效订单的数量,并根据簿记建档的情况,最终确定本期各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上述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将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上刊登的《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利率确定公告》中予以公布。

 6配售与缴款

 6.1 定义

 6.1.1 合规订单:承销团成员发出的符合簿记管理人格式要求的《申购要约》于规定截止时间前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传真号码:0571-87659620,0571-87659520,0571-87659381),其申购利率位于本《申购配售说明》所确定的利率申购区间内,且其他内容亦符合本《申购配售说明》要求的订单。

 6.1.2 合规申购总金额:对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合规申购总金额指该级资产支持证券所有合规订单的最大申购金额总和。

 6.1.3 有效订单: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合规订单。

 6.1.4 有效申购金额:每一有效订单中在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最大申购金额。

 6.2 配售原则

 6.2.1 如果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显示,本期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合规申购总金额等于本期该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则该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合规订单将获得100%配售。

 6.2.2 如果本期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合规申购总金额少于本期该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则该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合规订单将获得100%配售。

 6.2.3 如果本期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项下的合规申购总金额大于本期该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则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各承销团成员的申购利率和申购金额,对该级资产支持证券有效订单进行配售,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各承销团成员该级资产支持证券有效订单中的有效申购金额。

 6.3 缴款办法

 簿记管理人将在2008年11月12日以传真《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配金额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确认通知书》”)的方式书面通知各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承销团成员应按照《确认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7登记托管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托管工作由发行人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相关规程,为承销团成员统一办理。承销团成员分销资产支持证券的,应按照《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登记与托管结算业务操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分销过户手续。

 8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有效订单的承销团成员如果未能在簿记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相应的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自行处置与该违约方未缴纳的认购款项相对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9簿记管理人联系方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29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 系 人:张成灏、黄婷婷

 联系电话:021-38676679、38676584

 传真:021-68876202

 各承销团成员和其他投资者应就其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人士,并对认购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法、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重要提示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08]第43号)的许可和《中国银监会关于浙商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的批复》(银监复[2008]335号)的批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和发行人,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A级资产支持证券和B级资产支持证券)。

 2.本次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申购时间为2008年11月12日的 10:00-12:00。各承销团成员请详细阅读本《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以下简称“《申购配售说明》”)。

 3.A级资产支持证券与B级资产支持证券票面利率均为固定利率,A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申购区间为4.00%-4.50%、B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申购区间为5.20%-5.70%。填写申购利率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填写,申购利率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组织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簿记发行工作。

 5.在本《申购配售说明》中,工作日是指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6.本次簿记建档仅接收承销团成员的申购订单。其他投资者请通过承销团成员购买本期资产支持证券。

 7.本《申购配售说明》仅对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浙元2008-1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信托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说明书》,该发行说明书已刊登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财务顾问

 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

 发行人和受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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