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通报,2008年3月5日至2008年4月30日止,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售出“金健米业”股票5,786,725股,占总股本的0至此,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市分行已经将首期限售股份全部出售,目前仍持有本公司129,128,275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72%,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湖南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