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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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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S武石油 编号:2008-44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三次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4月19日(星期六)、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并分别挂在该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发布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有关会议情况公告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8日-5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5月8日9:30—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16号亚洲大酒店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且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代表人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五、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非流通股股东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参加会议。

六、股权登记日及股票停复牌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次日(4月30日,星期三)起,本公司股票将申请停牌。

如果公司股东否决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或公司股东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公告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的次日起复牌。

七、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权利的行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十一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流通股股东还可以按照本通知中的现场会议参加办法参加现场会议,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议案经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4、表决权

公司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委托董事会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和网络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八、提示公告

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两次召开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8年4月29日、2008年5月5日。

九、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8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S武石油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5月11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十、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5月8日,5月9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2:30-4:00,5月12日上午8:30-11:30。

3、现场登记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小区18栋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弘、贺诗芳

联系电话:027-85789713 027-85757897

传真:027-85757897

十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8年5月8日-5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68;投票简称:石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如下表。

议案编号议 案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对以下议案进行统一表决)100
1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1.00
2《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

3)如对以下议案全部进行表决,请选择总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价格为1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先对议案1-2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以股东对议案1-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2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议案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5月8日9:30—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下列格式自制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议案表决意向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及《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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