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8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转D006版)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08- 2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

股权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股权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情况公告如下:

1、2008年4月16日,公司获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印尼安塔公司要约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粤发改外[2008]453号),国家发改委同意本公司联合印尼安塔公司要约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全部股份项目。

2、2008年4月17日,公司获得国家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2008]商合境外投资证字第000721号),国家商务部同意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境外企业。

3、2008年4月29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60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8年5月5日

股票简称:中金岭南 证券代码:000060 编号:2008-2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

(修订稿)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报送的材料提出的补充和修改意见,本公司对《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改,现将《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特别风险提示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的“特别风险提示”中,补充了澳大利亚政府审批的风险、对达里项目非绝对控股的风险、达里项目开发涉及的审批风险、达里项目预测总资源量与实际总资源量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管理、运营海外采矿企业经验不足带来的管理和经营风险及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等风险提示。

二、关于澳元汇率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以2008年3月20日1澳大利亚元兑换6.5974元人民币的汇率,将澳元统一换算成人民币,在相应处添加换算后的人民币值。

三、关于竞争对手竞争情况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第三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背景及原则”之“一、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背景”部分增加“(二)竞争对手竞争情况”。

四、关于先驱公司最近一年股价图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第四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及交易各方介绍”之“二、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标的”部分增加“(四)先驱公司最近一年股价统计图”。

五、关于要约价格区间的更新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部份增加“七、要约价格区间的更新”。

六、关于审阅报告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增加“第七节 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

七、关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一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对本公司的影响”之“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中增加关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分析。

八、关于风险因素分析

在《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第十一节 关于风险因素分析”中补充了澳大利亚政府审批的风险、对达里项目非绝对控股的风险、达里项目开发涉及的审批风险、达里项目预测总资源量与实际总资源量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管理、运营海外采矿企业经验不足带来的管理和经营风险及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等风险提示。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仔细阅读报告书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依有条件收购要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收购要约失败:

1、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成功后,尚需履行相应的资产交割手续,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

2、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得到澳大利亚联邦财政部长审批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3、自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通函派发之日期间内,以及要约收购通函派发之日至要约结束期间内,存在先驱公司发生股本缩减、回购、新发行股票和期权、可转债发行、股权收购、处置或抵押、结业、破产、清盘等重大负面事件发生,上述事件会给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带来风险;

4、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交割手续之前,存在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绩效、盈利能力或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的风险;存在先驱公司在达里项目中的权利或权益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5、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交割手续之前,存在第三方对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或重大资产的主张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或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分红、派股、期权发行、章程更改、特殊决议通过、非正常性担保、非正常经营性新增或支取贷款额度、放弃或更改任何债权协议、新增董事、更改董事和管理层服务合同、从事非主营业务活动、清盘、清算等非正常经营性活动的风险。

二、根据中金岭南和安塔公司于2008年2月27日签订的《框架协议》规定,双方设立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以提出对先驱公司的要约,双方搭建一个持股结构(中金岭南持股60%,安塔公司持股40%),使双方在达里公司的投票权和持股权反映双方在达里公司的实质(直接和间接)的权益。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成功后,若按最高收购比例的约束,即100%收购先驱公司股权,为实施联合收购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将直接持有先驱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持有达里公司80%的股权。因Tango公司由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分别按60%、40%的股权比例持有,因此安塔公司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32%的股权,加上安塔公司在收购前已直接持有的达里公司20%股权,安塔公司在收购成功后将合并享有达里公司52%的权益,而中金岭南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48%的权益,为非绝对控股。若按最低收购比例的约束,即50.1%收购先驱公司股权,安塔公司将合并享有达里公司36.03%的权益,中金岭南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24.05%的权益。

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的本次合作为首次合作,存在合作风险。

三、达里项目开发涉及的审批风险。由于达里项目计划最先开发的黑狗地下开采矿位于森林保护区内,因此达里公司目前正在等待印度尼西亚林业部就该项目开发的林业审批。在达里公司取得该等审批之前,达里项目中黑狗地下开采矿区开发不能进行。根据先驱公司2007年11月8日的公告,印度尼西亚林业部部长表示林业部在等待总统就该审批颁布总统令。该审批存在未能获得或未能在短期内获得的风险。

四、达里项目预测总资源量与实际总资源量不一致的风险。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资源量的最新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该资源量数据来自于达里公司对达里项目所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更新报告,数据系按澳大利亚矿业联合会(JORC)标准计算,且经由地质学家B Kirkpatrick负责编制及监督完成。该资源量数据的计算及编制有可能存在人为的,技术上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影响,而可能导致与实际总资源量不一致。

五、管理、运营海外采矿企业经验不足带来的管理和经营风险。由于印度尼西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意识形态等多个方面与中国具有较大差异,因此,本公司对Tango公司的运营、管理在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商业惯例以及工会制度等经营管理环境将需较长一段时间适应,本公司因而面临一定的管理和运营风险。而Tango公司如日后不能有效地进行开发、采购、生产、财务管理,则可能难以实现预期的业务目标和盈利水平,引发合资公司经营与财务等方面的风险,进而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长远发展与股东价值的实现造成负面影响。

合资方安塔公司目前是达里项目20%的股东,且为印度尼西亚国有的矿业及金属公司,拥有在印度尼西亚经营多个运营矿山资产和勘探项目的经验。根据安塔公司和本公司就Tango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所签订的框架协议的规定,本公司将在采矿与选矿相关的技术及运营支持方面起主导作用,而安塔公司将在组织和安排相关审批、环保、财务、人力资源、商业发展、劳工方面及与印度尼西亚中央及地方政府沟通方面起主导作用。

六、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印度尼西亚布米资源公司为印尼境内从事天然气、煤炭开采的上市公司,其已于2007年12月12日,以2.25澳元/股(约人民币14.84元/股)的价格,向澳大利亚交易所发出全面收购先驱公司的要约。由于印尼公司收购澳大利亚公司无印尼政府审批的要求,预计股东大会后,布米公司可以使自己的要约成为无条件。布米公司在二级市场逐步买入先驱公司的股票,基本价位在2.15-2.25澳元/股(约人民币14.18-14.84元/股)之间,截至2008年4月10日,布米公司共持有先驱公司19.87%股份(包括二级市场购买和接受其要约部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存在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

七、本次拟收购的先驱公司位于澳大利亚,其持有的主要资产位于印度尼西亚,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位于新加坡,中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及新加坡四国不属同一法律体系,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行为须符合四国关于外资收购与并购的法律法规,存在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针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台决议、法律或调查行动的风险。

八、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公司位于澳大利亚,与我国分属不同会计体系,无法由我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且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不确定事项较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不做盈利预测。

九、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为位于澳大利亚的先驱公司股权,先驱公司为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系国外独立法人实体,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因此无法由中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先驱公司聘请了STANTONS INTERNATIONAL(一家经注册许可的会计公司)对其2007年度、2006年度及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按照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了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均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STANTONS INTERNATIONAL还对先驱公司2008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财务报告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56号。

十、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为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的股权,无法由中国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特别聘请了国信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本次收购标的做了估值报告。估值报告对交易标的的估值分析为财务顾问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性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建议,亦不作为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

释义

■

第一节 绪言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有色金属铅锌行业采、选、冶一体化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目前拥有亚洲产能最大的凡口铅锌矿以及国内产能排名第三的韶关冶炼厂。作为我国有色金属铅锌行业的龙头企业,为贯彻国家“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实现做“世界铅锌巨子”的发展目标,通过高层会晤、实地考察、资料分析等一系列基础调研后,在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与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联合对澳大利亚交易所上市的先驱公司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先驱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控制的印尼达里铅锌矿项目,达里项目为世界上尚未开发的最大的铅锌矿之一,也是近年来少有的被探明的高品位铅锌矿。

安塔公司为先驱公司在达里项目的合作伙伴,持有20%的项目权益,达里项目其余80%的权益由先驱公司持有。安塔公司作为印尼政府控股65%的国有企业,在组织和安排达里项目审批、环保、财务、人力资源、商业发展、劳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本公司通过与安塔公司在新加坡合资设立Tango公司,以Tango公司为实施主体收购先驱公司股权,本公司在Tango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0%,安塔公司占40%。先驱公司的股权合计为2.02亿股,目前,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对先驱公司拟要约收购价格为2.50澳元/股(约人民币16.49元/股),中金岭南委托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认为先驱公司公允价值为3.51澳元/股(约人民币23.16元/股)。因本次收购股权比例的区间为50.1%-100%,本次股权收购本公司的资金支付范围为9.99-28.07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8]054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82亿元,所需支付的资金上限(约人民币28.07亿元)已超过本公司2007年末净资产的50%,按105号文的规定,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与安塔公司、先驱公司分别系中国、印尼及澳大利亚独立的法人实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报告书系根据105号文、《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送材料内容与格式》等法规的规定编制,供有关方面参考。

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相关当事人

一、资产收购方

中文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JIN LINGNAN NONFEMET CO., LTD.(简称:NONFEMET)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联系人 :彭玲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二、联合收购方

公司名称: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PT Antam Tbk,简称:ANTAM)

董事会主席兼总裁:Dedi Aditya Sumanagara

联系地址:Gedung Aneka Tambang, Jl. Letjen TB Simatupang No.1, Lingkar Selatan, Tanjung Barat, Jakarta 12530 - Indonesia

联系电话:+62(21)780-5119

传 真:+62(21)781-2822

公司主页:www.antam.com

三、收购标的公司

公司名称: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Herald Resources Limited)

注册及办公地:Level 3/50 Colin Street, West Perth, WA 6005,Australia

营业号码:15008672071

董事会主席:Terrence M Allen

联系电话:+61(8)93222788

传 真:+61(8)94811669

公司主页:www.herald.net.au

四、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 :古东璟、孙萌、卢绍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6072),13510064321

传 真:0755-82133415

五、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永

联系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5楼

联系人 :侯宝勋、龙英

联系电话:0755-82254148,13602513392

传 真:0755-82237549

六、法律顾问

公司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曹雪峰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A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00034

联系人 :张诗伟、秦淑明

联系电话:010-66555607,13901098237

传 真:010-66555566

第三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背景及原则

一、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项目背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本公司与安塔公司联合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先驱公司,该公司是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矿业开发公司,总股本1.977亿股,认股权证430万股。先驱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印尼达里公司,此次收购旨在掌控印尼达里公司,并对其所拥有的高品位铅锌矿资源进行开发,以达到有效掌控国外铅锌资源的目的。

从地理位置以及资源状况来看,达里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省北部,为高品位、大规模的铅锌矿资源,拥有27,000公顷的矿权。离最大的市区--棉兰约300公里,离东部海港240公里,有公路相通。现有地质工作程度表明,达里项目在一个成矿带上至少有2个矿床,南部由黑狗(Anjing Hitam)、基地(Base Camp)、垃圾盒(Lae Jehe)3个矿段组成,北部为西纳Sinar矿床。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资源量的最新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达里公司矿权范围很大,但地质工作程度较深的区域只有一小部分,预计达里公司获权的其它区域蕴藏铅锌的可能性较大,有良好的资源开发前景。

(二)竞争对手竞争情况

2007年12月12日,从事天然气、煤炭开采的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布米公司宣布以现金每股2.25澳元(约人民币14.84元/股)竞价收购先驱公司全部股份。

2007年12月13日,布米公司向澳大利亚交易所发出全面竞价收购先驱公司的要约。

2008年1月23日,先驱公司发出被收购方声明,其董事会在声明中表示在没有更好的新要约的情况下,将接受布米公司的要约。

2008年1月29日,布米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要约收购,但仍未宣布要约为无条件。

同日,先驱公司与本公司及安塔公司发出联合公告,宣布本公司与安塔公司以2.5澳元/股(约人民币16.49元/股)的联合收购意向,先驱公司董事会宣布在没有更好的新要约的情况下改为支持我方要约。

2008年2月7日,布米公司宣布更改其要约收购的限期由原来的2008年2月15日延长至2008年3月7日;2月28日,布米公司公告将其要约从3月7日延期至3月14日;3月6日,布米公司公告将其要约从3月14日延期至4月4日;3月27日,布米公司公告将其要约从4月4日延期至4月18日;4月10日,布米公司公告将其要约从4月18日延期至5月7日。布米公司于2008年4月1日向股东发出要约补充公告,公告最新要约定价区间将为2.62-3.29澳元/股(约人民币17.19-22.89元/股),并于4月2日在澳大利亚交易所公告。布米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确定最新的竞价定价区间为2.62-3.29澳元/股(约人民币17.19-22.89元/股)。

布米公司在公开竞价收购后,在二级市场逐步购买先驱公司的股票,基本价位在2.15-2.25澳元/股(约人民币14.18-14.84元/股)之间,截至2008年2月22日,布米公司在二级市场收购的先驱公司股份已达19.61%,除二级市场外,部分股东陆续接受布米公司要约,截至2008年3月11日收购,已接受布米公司要约的股份为0.59%,其时布米公司共持有股份达20.20%。由于其要约期延期累计超过1个月,根据澳大利亚公司法规定,接受了其要约的股东开始撤回其接受股份,截至2008年4月11日,接受布米要约的股份比例降低至0.25%。

二、本次股权收购的基本原则

本次股权收购的方案拟订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发展潜力的原则;

3、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4、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原则;

5、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及交易各方介绍

一、交易各方股权关系结构图

■

注:1、合资公司Tango为本次要约收购而专门成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2、上述股权比例截至2008年3月6日

二、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为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该公司核心资产是位于印尼苏门答腊岛的达里公司。

(一)先驱公司概况

注册地:澳大利亚

主要办公地点:Level 3/50 Colin Street, West Perth, WA 6005

董事会主席:Terrence M Allen

公司主页:www.herald.net.au

先驱公司是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矿业勘探开发公司,其业务包括对基础金属和金矿的勘探、开发和投资活动,主要区域为印尼和澳大利亚。

先驱公司的主要资产为高品位的印尼达里铅锌项目,其中先驱公司占80%的权益。达里项目位于印尼北苏门答腊的达里区。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勘探进度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铅锌金属总量达到358万吨。同时,先驱还拥有印尼和西澳三个初期金矿勘探项目的少数权益,以及一家澳大利亚证交所上市的勘探公司Jaguar Minerals Ltd. 27.27%的股份,截至2008年3月26日收市,Jaguar Minerals Ltd. 的市值为507万澳元(约人民币3,344.88万元)。

(二)先驱公司股权结构

先驱公司于1981年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主要业务为达里铅锌矿开发项目,另参与印尼和澳大利亚的数个金矿勘探项目中,但所占股权比例不高,先驱公司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管理层持股仅约8.28%,其余股东均为机构投资者等公众股东。截至2008年3月6日,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

达里项目铅锌品位较高,其可研报告已完成,矿山设计基本确定,仅待获得有关林业批复后即可在18-21个月内为完成建设投产。达里公司由先驱公司和安塔公司分别持股80%和20%。

截至2008年3月6日,先驱公司及达里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三)先驱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根据澳大利亚的会计政策,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先驱公司最近一年股价统计图

最近一年来,先驱公司的投资价值逐渐得到市场的认可,公司股票交易量持续增加,股价在此推动下亦稳步攀升,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

三、本次资产收购的收购方

(一)中金岭南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JIN LINGNAN NONFEMET CO., LTD.

注册号:4403011009894

注册资本:73,1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26楼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规定办理);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及综合利用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执照另办)。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二)中金岭南历史沿革

1、1984年有限公司创立

公司前身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深圳联合公司,于1984年9月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复[1984]451号文批准注册登记成立,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合资兴办的内联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1988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436文批复,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代替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在联合公司的股东地位。1992年6月,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企清字第285号通知函通知,联合公司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

2、1994年股份公司成立

1992年12月28日,经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色计字[1992]0998号文批准对深圳公司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改组的准备工作。1994年3月16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体改办”)深改办复[1993]82号文批准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证管办”)以深证办[1993]190号文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作为改组主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包括发起人股8,000万股和内部职工股2,000万股。1994年5月29日,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1996年公司分立

199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函[1996]145号文及深圳证管办深证办复[1996]66号、84号文批准,对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立。由原三家发起人按所持股份的47.5%(即3,800万股),注册成立深圳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分立后,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注册登记,注册资本(股本)为6,200万元,其中发起人持股4,200万股,内部职工持股2,000万股。

4、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996年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深证委[1996]4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号文批准批复,公司获得2,000万发行额度。1997年1月23日,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0万股流通股(新增发行1,800万股,内部职工股200万股),股票名称“有色中金”,股票代码0060。

1998年国家对有色金属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根据1998年4月23日国发[1998]11号文,国务院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由其取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5、1999年配股

1999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1号文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8股的配股方案。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400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14,400万股为基数,按10:10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变为28,800万股。2000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8,8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的分配方案和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43,200万股。

6、2001年国有股权划拨

2001年3月21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21号文及财政部财企[2001]90号文批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160万股全部划转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持股增至21,420万股,占总股本的49.58%,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1]347号文《中央下放我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体制问题的批复》、粤办函[2001]620号文《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复函》及财政部财企[2001]638号《财政部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偿受让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划转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160万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7、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安排,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成为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后广东省第一家全流通上市公司。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中金”,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8、2006年增加股本

2006年3月2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480,000股(该股份在实施公司2005年度分红及公积金转增方案后为变更为672,000股),该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冻结。

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43,2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派现金红利1元的分配方案和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60,480万股。

9、2006年公司再融资

2006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9日,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深圳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000万股股份。发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480万股。

10、2007年增加股本

2007年5月22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6总股本66,4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6.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6.02元)。此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480万股变为73,128万股。

(三)中金岭南股权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政府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截止2007年12月31日,持有中金岭南232,043,096股,占总股本的31.73%,并通过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9%,合计持股比例为38.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中金岭南股权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金岭南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四)中金岭南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05年数据未经新会计准则调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05年数据未经新会计准则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05年数据未经新会计准则调整

4、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表

■

注:2005年数据未经新会计准则调整

四、本次资产收购的联合收购方

(一)安塔公司概况

注册地:印度尼西亚

主要办公地点:Gedung Aneka Tambang, Jl. Letjen TB Simatupang No.1, Lingkar Selatan, Tanjung Barat, Jakarta 12530

董事会主席兼总裁:Dedi Aditya Sumanagara

公司主页:www.antam.com

安塔公司是一家印尼国有的矿业及金属公司,拥有一系列多元化的运营资产和勘探项目。该公司主要从事矿产的发掘、开采、处理、精炼和经营,主营镍矿开采、镍金属产品生产、铝土矿和贵金属生产。该公司目前大部分的利润来自其镍矿业务。

(二)安塔公司主要股东

安塔公司是在印尼证交所和澳大利亚证交所同时上市的公司,其65%的股权归属于印度尼西亚政府所有,剩余股份由公众和国内外的机构投资者持有。截至2008年1月31日,该公司前10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

(三)安塔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百万印尼盾

■

第五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

一、收购方式

根据聘请的海外并购律师和税务机构的专业意见,联合要约将通过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以场外收购竞标形式实现。根据双方聘请的税务顾问出具的税务意见,双方确定在新加坡设立SPV公司(即Tango公司)能够较好地维护投资双方的利益。

安塔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有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40%和60%的股权。同时,安塔公司与先驱公司分别持有先驱公司主要资产——达里公司20%与80%的股权。据此,如本次收购成功,收购完成后中金岭南及安塔公司持有先驱公司及其主要资产达里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综上,若本次收购成功,本公司实际持有先驱公司及其主要资产达里公司的股权比例最高分别可达60%与48%。联合收购方安塔公司对先驱公司及其主要资产达里公司的最高持股比例分别可达40%与52%。

二、估值依据及定价上限

本公司和安塔公司紧密合作,围绕收购方案进行了细致的技术经济论证。本公司特别聘请了国信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对本次收购资产做出了估值报告,并经国信证券出具《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确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竞价上限确定为3.51澳元/股(约人民币23.16元)。

先驱公司目前总股本为2.02亿股,本公司拟采取现金收购的方式进行收购,收购最高价格为3.51澳元/股(约人民币23.16元),最低收购价格为2.50元澳元/股(约人民币16.49元/股),本次收购股权比例的区间为50.1%-100%,中金岭南在本次收购中的支付金额初步测算如下表所示:

■

按最高价格3.51澳元及100%收购先驱公司发行的2.02亿股的普通股份,最大的收购资金为7.1亿澳元,因中金岭南在特殊目的公司持股60%,需投入的收购资金为4.25亿澳元(约人民币28.07亿元);如果其他条件均能满足,最低收购股份必须达到50.1%,按最低收购比例和最低价格约束,则双方合计投入约2.53亿澳元,本公司需要投入资金约为1.51亿澳元(约人民币9.99亿元)。

实际所需资金将依据收购行动竞价的价格和能够得到的股份数量而确定。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2008年3月7日,本公司与安塔公司合资成立的Tango公司向先驱公司发出有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联合收购方共同宣布对先驱公司已发行的2.02亿股股份以每股2.50澳元(约人民币16.49元)展开联合现金要约收购,对先驱公司股本估值为5.048亿澳元(约人民币33.30亿元)。该联合要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一)收购方

名 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26楼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二)联合收购方

名 称: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

办公地址:Gedung Aneka Tambang, Jl. Letjen TB Simatupang No. 1, Lingkar Selatan, Tanjung Barat, Jakarta 12530

董事会主席兼总裁:Dedi Aditya Sumanagara

(三)实际收购主体

名 称:Tango矿业有限公司(Tango Mining Pte. Ltd.)

注册地址:新加坡

注册资本:100新加坡元

办公地址:168 ROBINSON ROAD,#25-01 CAPITAL TOWER,SINGAPORE (068912)

二、交易标的

澳大利亚先驱公司的股权。

三、要约价格及出价依据

(一)要约价格

每股2.5澳元(约人民币16.49元)。

(二)出价依据

本要约为收购要约,因此要约中不含出价依据条款,本公司的估值依据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方案”之“二、收购方式”。

四、框架协议

安塔公司和中金岭南于2008年2月27日签订框架协议,其中明确双方协议设立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以提出对先驱的要约,并明确了双方对Tango公司、先驱公司和达里公司的未来管理层的意向。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中金岭南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安塔公司指印度尼西亚国有控股上市的金属矿业企业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
先驱公司指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企业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
布米公司指印度尼西亚布米资源公司,为印尼从事天然气及煤炭开采的上市公司,系本次资产收购的竞争对手
达里项目指达里铅锌矿开发项目
Tango公司指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为实施联合收购于新加坡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SPV指特殊目的公司
DPM/达里公司/Dairi指先驱资源公司与安塔公司的合资企业PT Dairi Prima Mineral
Blake Dawson指指中金岭南在海外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国资委指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资产收购指指中金岭南收购先驱公司的股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标的股权指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的股权
《收购要约》指2008年3月10日,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合资成立的Tango公司向先驱公司发出有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通知》/105号文指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 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元指人民币元
澳元汇率指2008年3月20日,1澳大利亚元兑换6.5974元人民币

股东姓名持股比例(%)
Calipso Investment Pte. Ltd.20.19
安塔公司10.72
Terrence M Allen, Elizabeth Anne Allen及关联人士7.63
Quest Asset Partners Pty Ltd7.49
New Age World Ltd.5.06

项目2007年12月31日 (半年)2007年06月30日 (2007/06年度)2006年06月30日 (2006/05年度)
资产总额99,442.6195,688.6996,249.47
负债总额7,850.914,677.563,819.89
净资产91,598.3091,011.1392,429.57
归属于先驱公司集团成员的净利润98.96-811.48-1,708.73
资产负债率(%)7.894.893.97

股东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2,452,80231.78
1、国家持股198,779,09627.18
2、国有法人持股33,000,0004.51
3、其他内资持股673,7060.0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673,7060.09
4、外资持股-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98,827,19868.21
1、人民币普通股498,827,19868.2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731,280,000100.00

项目2007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793,413.37691,190.22475,259.73
负债总额417,066.80415,840.72322,193.04
少数股东权益18,188.4617,316.679,160.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58,158.11258,032.83143,905.94

项目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营业收入825,711.65653,277.30423,725.05
营业利润144,006.81143,151.1640,209.25
利润总额141,629.59135,221.0633,091.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454.12110,819.7227,734.36

项目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681.057,232.4146,33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249.94-9,476.78-24,031.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061.0366,328.56-34,973.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887.8062,566.82-12,682.20

项目2007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流动比率(倍)1.351.420.80
速动比率(倍)0.610.580.3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52.5760.1667.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8.9230.2921.87
存货周转率(次)2.402.212.51
每股净资产(元)4.903.883.33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1.490.111.0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40.94-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1.671.93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33.6342.9519.27
 加权平均41.2779.182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34.1945.5121.45
 加权平均41.9583.9023.37

前10大股东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6,200,000,00065.00
Deutsche Bank AG, London 212688.40.00244,408,0002.56
JPMorgan Chase Bank NA RE Norbax Inc143,540,0001.50
Investor Bank and Trust Company (WEST)141,388,0001.48
The Northern Trust S/A AVFC115,709,0001.21
PT Jamsostek (Persero)-JHT68,500,0000.72
Dana Pensiun Pertamina58,173,1250.61
Liu Siauw Kie47,000,0000.49
PT Taspen45,637,5000.48
Kim Eng Securities, PT40,000,0000.42
合计7,104,355,62574.47

项目2007年12月31日 (2007年度)2006年12月31日 (2006年度)2005年12月31日 (2005年度)
总资产12,037,9177,292,1426,402,714
总负债3,273,1183,010,5373,373,072
净资产8,764,7994,281,6053,029,642
主营业务收入12,008,2025,629,4013,251,235
净利润5,132,4601,552,777841,936

先驱公司总股本2.02亿股
联合收购最高比例100%
联合收购最低比例50.10%
收购成功后中金岭南 持有先驱公司股权比例最高60%
 最低30.06%
收购成功后中金岭南 持有达里项目股权比例最高48.00%
 最低24.05%
收购成功后安塔公司 持有先驱公司股权比例最高40%
 最低20.04%
收购成功后安塔公司 持有达里项目股权比例最高52.00%
 最低36.03%

先驱公司总股本2.02亿股人民币
联合收购最低支付金额2.53亿澳元16.69亿元
联合收购最高支付金额7.1亿澳元46.78亿元
中金岭南最低支付金额1.51亿澳元9.99亿元
中金岭南最高支付金额4.25亿澳元28.07亿元

 (上接D005版)

同意的任何条件(如有),Tango公司可以撤销此要约。

除非根据上述(五、要约的生效条件)所列明程序予以取消或延期,本要约期始自本要约通函发出之日2008年3月7日,终止于2008年5月6日下午5点,澳大利亚柏斯时间。

七、要约价格区间的更新

2008年3月18日,我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设定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要约价格区间的报告》,同意收购先驱公司拟决策的现金要约定价区间为2.5-3.51澳元/股。同时,联合收购方安塔公司将于2008年4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在本次联合收购中的要约定价区间为2.5-3.51澳元/股。

第七节 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

一、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意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先驱公司财务报告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56号。其审阅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Herald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先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编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现行国内会计准则差异情况(以下简称“差异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阅资料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关差异情况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情况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分析2007年度(报告年度,从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报告披露的财务报告部分,包括2007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2007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声明,审计独立性声明,并就其披露的财务报表及其编制基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其是否存在差异以及有关差异可能形成的影响;同时分析先驱公司2006年度(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及2008年半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报告,以比较其于2007年度先后期间会计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认为后附的差异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先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编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现行国内会计准则差异情况。

本审阅报告以及相关附件仅供贵公司在实施对先驱公司收购计划时使用,为了更好地了解先驱公司财务状况,本报告以及相关附件应当与先驱公司英文年报的原文披露一并阅读。”

二、先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编制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现行国内会计准则差异情况表

■

三、先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编制有关说明

1、先驱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先驱公司2007年度报告经2007年9月28日董事会通过。

先驱公司委托了STANTONS INTERNATIONAL(一家经注册许可的会计公司)对公司2007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按公司法(2001)307C段要求,STANTONS INTERNATIONAL发表了审计独立性声明。该公司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段如下:(1)先驱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公司法(2001)编制,真实、公允反映了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度的经营情况,财务报告已按照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和公司法(2001)编制。

(2)先驱公司财务报告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附注1)编制;

(3)先驱公司(高管)报酬的披露符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ASB124-关联方披露的要求。

STANTONS INTERNATIONAL对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也发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STANTONS INTERNATIONAL对公司2008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2、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和遵循的会计准则

如下为先驱公司披露的2007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重要会计政策说明,已按国内阅读习惯进行翻译并加以整理,如与先驱公司英文年报披露原意不同,应当以先驱公司年报披露为准。

先驱公司财务报表是遵循澳大利亚会计准则(AIFRSs)以及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紧急事项组发布的一些授权公告和澳大利亚公司法(2001)的有关规定编制。

先驱公司执行的AIFRS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的比较:

AIFRSs与IFRS实质等效,先驱公司除因AASB139、AASB132等有关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披露的规则尚未正式生效而尚未执行外,其余先驱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IFRS规定,先驱公司已披露该等尚未执行的规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注:据先驱公司披露的2008上半年度报告,先驱公司已采用了最新生效有关会计准则规定,相关重要会计政策较2007年度无实质变化且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先驱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

先驱公司会计年度以公历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2)本位币

先驱公司采用其母公司所在国澳大利亚元为记账本位币

(3)计量属性

先驱公司以历史成本计量,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衍生工具),特定类别的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4)企业合并和合并报表

企业合并时,先驱公司采用购买法合并子公司报表。

先驱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先驱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对于在会计年度内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合并报表将包括母公司控制期间内的子公司收益变化情况。

合并报表时,已将子公司会计报表采用与母公司一致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进行调整后合并。合并范围内公司内部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消。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母公司报表中以成本法记录。

除母公司外,列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

(5)所得税费用

先驱公司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当期实现利润为基础,对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项目进行调整后,按照规定税率计算。先驱公司及其在澳大利亚境内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汇总缴纳所得税。

对于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采用预期暂时性差异消除期间的税率计算。

(6)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法记录,固定资产按其预计经济使用年限提取折旧,对主要固定资产,公司每年度会重新估计其剩余使用年限,并对其价值进行评估,如账面价值超出其可回收金额,则会对超出部分全额提取准备。公司预计的主要资产使用年限如下:厂房、办公装修:5-10年;办公设备:2-5年。

(7)矿业资产

矿业资产的成本包括勘探、评估以及先驱公司在矿产开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当生产开始后,其后续支出计入作为生产成本,除非是该后续支出能形成重大未来经济利益,则该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

矿业资产按产量法进行摊销。先驱公司会定期审阅评估矿业资产,如果矿业资产的账面成本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则会对超出部分全额提取准备。

生产之前采掘成本在生产之日起按照预计产出矿石的比例进行分摊。

(8)存货

存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价值孰低者计量,存货发出按平均法为基础计量。

(9)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准备按报告日应给予员工的服务补偿累计数计提,这些福利包括工资与奖金、年假和长期服务假期。预计一年内将支付的员工福利按预计清偿的金额计提,其他员工福利按现值反映,折现率采用近似期限的政府债券利率。

(10)股份支付

先驱公司为员工(包括董事)提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利益,这些股份支付成本以授予的股份选择权的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当期损益和公司的储备。如果取消股份支付或因取消而授予新的股份支付,则视同为对原始股份支付的修正。

先驱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这些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先驱公司已详细披露运用这一模型时所采用的假设和相关系数。

(11)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其处于建造阶段的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

(12)勘探、发展和合资支出

勘探、发展和合资支出以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这些成本预期未来能带来收益或勘探活动仍在进行中。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资产,如果账面成本超过预计可回收金额,则会对超出部分全额提取准备。

(13)外币交易和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用交易日当天汇率折算成本位币记账。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按报告日汇率进行折算,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交易日汇率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其公允价值确定日的汇率计量。除非是与套期有关汇率差异计入储备,汇率折算差异均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报表折算,外币报表的资产负债项目用期末汇率折算,损益表项目用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未分配利润以历史汇率进行折算,由于折算形成的差异计入合并报表中的外币折算储备,当境外经营处置时,这些外币折算差异计入处置当期的损益。

(14)收入确认、套期与投资

1)金属远期销售与期权合约

金属远期销售视为对公司未来产品销售的套期。未确认损益在实际交付货物时确认,或在这些远期销售合约取消或修改时确认。已实现损益在实现当期计入损益。

套期开始时,其损益在套期发生时计量,并将在预期交易将发生期间内递延。如果预期的交易不发生时,其损益将计入当期损益表。

先驱公司出售的金属看涨期权在其收入实际收到时,扣除以计入负债的平仓成本后确认。

2)金属实物销售

金属实物销售在货物实际交付且在风险和收益已经转移时确认收入。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记录于现金流量表现金包括在银行的存款,这些存款可以转换为现金并为日常现金管理部分,但需扣除银行透支部分金额。

(16)环境恢复与重建支出

当环境恢复与重建支出可以可靠确定时,这些支出将在公司生产与经营期间内被确认为产品成本。资产弃置费用按产量比例计提。

先驱公司矿业资产存在某些环境恢复与重建义务,这些义务公司按产品开发比例相应计提,当这些矿业资源开采完必时,这些义务将会被充分计提。

环境恢复与重建支出包括重建、环境恢复和资产弃置支出等,这些支出的预计未被折现,基于现时法规、技术要求等预计。公司每年会重新估计,估计如发生变化采用未来适用法。

(17)投资与其他金融资产

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以成本记录,包括交易费用,期后按如下方法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目的为短期获利或被管理层(按AASB139规定)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工具(除非是套期目的)将被分类到此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

贷款和应收款是指非衍生金融资产且具有固定到期日和金额,无活跃交易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以实际利率法下的摊余成本计量。

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是指具有固定期限且管理层有意持有到期的金融资产,以实际利率法下的摊余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上述三类金融资产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权益。

金融负债

非衍生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

衍生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是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以现时实际活跃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估值技术被运用于确定无活跃市场的非公开发行证券,包括现时公平交易,参照近似的金融工具和期权价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减值

报告期末,先驱公司将审阅是否有客观迹象表明近日工具发生减值,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其长期下跌将被视为减值,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9)每股收益(注: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略)

(20)股本(注: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略)

(21)应付款项(注: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一致,略)

(22)商品和服务税金(GST,增值税)

收入、支出和资产按扣除GST后净额列示,除非缴纳的GST不能从税务部门抵扣。应收款和应付款余额包含应付GST。(注:系增值税会计处理,与我国现行会计处理基本一致)。

(23)资产减值

报告期末,先驱公司将审阅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则公司按其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提取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先驱公司对商誉和无固定寿命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如对单个资产无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时,先驱公司将会估计其所在的现金产出单元可回收金额。

(24)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先驱公司董事按照历史经验和现时情况进行估计和判断,其是对基于现时经济趋势和数据的合理预期。

关键估计-减值

先驱公司基于现时特定环境对公司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影响进行估计,包括一些特定的对其可回收金额关键估计。

于2007年6月30日,达里项目没有减值。

关键判断-股份期权

先驱公司为员工提供以认购公司股份的期权,为估计这些期权价值,先驱公司运用了B-S模型,模型包含如下基本假设:行权价、期权寿命、股票价格、股利分配率。股价波动范围,无风险收益率等。历史股票波动范围被运用来判断预计的股票波动范围,期权寿命基于现时的条款判断。

四、先驱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

1、先驱公司利润表(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2、先驱公司资产负债表(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3、先驱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4、先驱公司现金流量表(截止至2007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五、先驱公司2008年上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利润表(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的半年)

单位:万元

■

2、合并资产负债表(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的半年)

单位:万元

■

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的半年)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的半年)单位:万元

■

六、先驱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表

1、先驱公司利润表(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2、先驱公司资产负债表(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

3、所有者权益变动(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

4、先驱公司现金流量表(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的会计年度)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会计政策差异说明差异对财务报表项目影响
会计年度与国内一般采用公历年度为一个会计年度不同,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本差异无需调整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公司不区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没有披露企业合并事项。
公允价值与国内准则要求公允价值计量必须公允价值能可靠取得前提不同,公司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等领域广泛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司目前业务单一,未发现需进行差异调整的财务报表项目。
资产减值国际准则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提取减值准备可以转回,国内准则不允许转回。公司无提取减值的长期资产,本差异无需调整财务报表。
员工福利公司全面执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各种形式员工福利提取准备,列入负债,目前国内准则对各种形式员工福利实际会计处理相关规范尚不完整。本差异无需调整财务报表
环境恢复与重建支出、公司按预计产量比例分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国内准则对环境恢复与重建支出没有明确规范会计处理。本差异无需调整财务报表
资产弃置费用公司按预计产量比例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国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成本需考虑弃置费用。公司没有披露预计资产弃置总支出。

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投资成本股权比例
  2007(澳元)2006(澳元)2007(%)2006(%)
Goldfan limited澳大利亚100100100100
Herald Finance Pty Ltd澳大利亚22100100
Heros Pty Ltd澳大利亚11100100
PT Dairi Prima Mineral印尼148,610148,4108080
PT herald Mining Services印尼--100100
Gain ¥ Win (Pte) Ltd新加坡100100100100
Jaguar Minerals Ltd澳大利亚-252,000-52.1

项 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7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营业收入4,163.531,496.8498.5741.55
营业成本--27.61--
职工薪酬费用-612.63-707.30-612.63-587.76
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50.82-144.48-50.82-144.48
汇兑损益-3,181.61-463.19--
折旧费用-37.37-34.22-37.37-26.82
冲销勘探支出-46.35-574.69-46.35-157.47
子公司脱离合并产生的损失-189.74---
管理费用-511.80-716.18-508.29-546.47
出售投资损失----0.31
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损失-3.38--3.38-4.22
分担联营企业损失-165.07---
期权发行费用-176.38-955.40-176.38-941.66
税前利润-811.62-2,126.25-1,336.65-2,367.66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损失)-811.62-2,126.25-1,336.65-2,367.66
少数股东损益--415.40--
归属于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的净利润-811.62-1,710.84-1,336.65-2,367.66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7200620072006
流动资产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52,685.3381,339.82203.1445.43
应收和其他应收款1,855.99599.6926.6559.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资产-63.99--
流动资产合计54,541.3282,003.50229.79104.8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943.71986.4239.0241.12
其他金融资产0.070.0781,419.7684,645.63
用权益法核算的投资--165.07-
厂房、设备和运输工具153.12173.41102.0084.67
在建工程26,437.241,314.10--
矿产勘探和评估支出13,611.8111,774.20--
非流动资产合计41,145.9414,248.2081,725.8584,771.42
资产总计95,687.2696,251.7081,955.6484,876.24
流动负债    
应付和其他应付款4,079.921,355.33169.10156.40
借款-1,979.22-1,979.22
准备598.00487.24480.41451.66
流动负债合计4,677.923,821.80649.512,587.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总计4,677.923,821.80649.512,587.28
净资产91,009.3392,429.9081,306.1382,288.96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99,509.1799,331.7399,509.1799,331.73
储备-353.03106.591,118.04941.66
未分配利润-8,152.16-7,340.54-19,321.08-17,984.43
归属于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所有者权益合计91,003.9892,097.7781,306.1382,288.96
少数股东权益5.35332.12--
所有者权益合计91,009.3392,429.9081,306.1382,288.96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7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92,429.9012,519.4182,288.962,417.2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35.99-645.36--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净利得-635.99-645.36--
本年净利润-811.62-1,710.84-1,336.65-2,367.66
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净利得合计-1,447.61-2,356.20-1,336.65-2,367.66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所有者投入资本(除去交易费用后)177.4481,297.70177.4481,297.70
子公司脱离合并所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326.7727.33--
员工股票期权176.38941.60176.38941.66
 27.0582,266.63353.8282,239.36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91,009.3392,429.8481,306.1382,288.96
     
净利润(损失)归属于:    
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811.62-1,710.84-1,336.65-2,367.66
少数股东权益--415.40--
 -811.62-2,126.25-1,336.65-2,367.66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7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和其他收入19.1581.0919.1537.74
支付给供应商和员工-1,044.99-1,628.94-1,041.43-1,076.60
收到的利息4,001.061,171.074.603.81
支付的利息-53.99-144.48-53.99-14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1.24-521.26-1,071.67-1,17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买入或卖出证券和其他投资1.27-51.922.10-41.12
收到其他公司的预付款25.2461.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出售投资收到的现金227.4885.3373.5030.97
购置物业、厂房和设备支付的现金-90.86-82.86-66.87-15.96
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收到的现金8.801,454.908.806.60
勘探和评估支出-2,199.47-4,408.25-46.35-157.47
在建工程-23,786.61-444.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14.16-3,385.90-28.83-176.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0.81--0.81-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177.4481,917.85177.4481,297.70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1,979.22--1,979.220.00
从关联公司收到的预付款--32,466.21229.11
支付给关联公司的预付款---29,405.42-80,159.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2.5981,917.851,258.201,367.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695.5178,010.70157.7110.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81,339.823,790.5845.4334.49
子公司脱离合并的影响-671.84---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287.14-461.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52,685.3381,339.88203.1445.43

项目2007年7月1日至 2007年12月31日2006年7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333.332,322.94
费用  
职工薪酬费用-297.54-316.68
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50.80
汇兑损益-491.51-2,227.28
折旧费用-14.51-20.45
冲销勘探支出-7.26-238.83
管理费用-436.09-397.82
出售厂房和设备损失-1.98-3.30
期权发行费用--95.00
税前利润84.45-1,027.22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损失)84.45-1,027.22
少数股东(损)益-14.51-282.37
归属于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的净利润98.96-744.85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分/股)0.53-3.83

项目2007年12月31日2007年6月30日
流动资产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38,610.6252,684.86
应收和其他应收款3,866.081,855.85
流动资产合计42,476.7054,540.7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853.04943.43
其他金融资产-65.97
厂房、设备和运输工具4,331.85153.06
在建工程34,229.9526,437.10
矿产勘探和评估支出17,553.7013,611.76
非流动资产合计56,968.5541,146.00
资产总计99,445.2595,686.71
流动负债  
应付和其他应付款7,299.364,079.83
准备319.97597.72
流动负债合计7,619.344,677.56
非流动负债  
准备230.91-
负债总计7,850.254,677.56
净资产91,595.0091,009.1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101,933.7999,509.24
储备-2,271.48-352.96
未分配利润-8,052.79-8,152.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1,609.5291,003.88
少数股东权益-14.515.28
所有者权益合计91,595.0091,009.15

项目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006年7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91,009.1592,430.2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918.52-45.52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净利得-1,918.52-45.52
净利润98.96-744.85
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净利得合计-1,819.56-790.37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所有者投入资本(除去交易费用后)2,425.20-
少数股东权益-20.45-185.39
员工股票期权-133.27
 2,404.75-52.12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91,595.0091,587.75
净利润(损失)归属于:  
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98.96-744.85
少数股东权益-14.51-282.37
 84.45-1,027.22

项目2007年7月1日至 2007年12月31日2006年7月1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其他收入8.5811.22
支付给供应商和员工-793.01-556.82
收到的利息1,277.262,223.98
支付的利息--5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2.831,62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支付给其他公司的预付款-71.91-
收到其他公司的预付款91.702.64
投资支付的现金--102.26
出售投资收到的现金-36.95
购置物业、厂房和设备支付的现金-4,289.63-65.31
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收到的现金5.947.92
勘探和评估支出-1,900.05-1,921.82
在建工程-10,125.69-7,216.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289.64-9,25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2,425.20133.27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1,979.22
分配股利--0.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5.20-1,846.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371.61-9,481.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52,685.5281,340.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03.28-1,762.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38,610.6270,096.06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6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营业收入1,496.8415,034.3141.55290.43
营业成本-27.61-9,592.000.000.00
职工薪酬费用-707.30-1,144.31-587.76-587.76
利息和其他财务费用-144.48-139.58-144.48-114.54
环境恢复(成本)/冲回0.00789.840.0052.78
汇兑损益-463.19657.210.000.00
折旧费用-34.22-1,671.80-26.82-38.08
冲销勘探支出-574.69-846.35-157.47-32.34
子公司脱离合并产生的损失0.00-2,940.280.000.00
计提坏账准备0.00-329.870.00-329.87
管理费用-716.18-826.01-546.47-517.73
出售投资损失0.000.00-0.310.00
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损失0.000.00-4.22-11.64
期权发行费用-955.400.00-941.660.00
冲销对前子公司的投资和贷款0.000.000.00-6,438.57
税前利润-2,126.25-1,008.84-2,367.66-7,727.31
所得税费用0.000.000.000.00
净利润(损失)-2,126.25-1,008.84-2,367.66-7,727.31
少数股东(损)益-415.40-319.000.000.00
归属于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的净利润-1,710.84-689.83-2,367.66-7,727.31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6200520062005
流动资产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81,339.823,790.5245.4334.49
应收和其他应收款599.691,829.2959.3960.01
存货0.0016.03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其他金融资产63.99137.160.0031.29
流动资产合计82,003.505,773.00104.82125.7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986.421,002.1341.120.00
其他金融资产0.070.0784,645.638,623.82
厂房、设备和运输工具173.41164.6484.67106.34
在建工程1,314.100.000.000.00
矿产勘探和评估支出11,774.208,570.41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4,248.209,737.2484,771.428,730.16
资产总计96,251.7015,510.2484,876.248,855.95
流动负债    
应付和其他应付款1,355.33525.63156.40133.34
借款1,979.220.001,979.220.00
准备487.24485.98451.66418.22
流动负债合计3,821.801,011.612,587.28551.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0.000.000.003,907.92
借款0.001,979.220.001,979.22
非流动负债合计0.001,979.220.005,887.14
负债总计3,821.802,990.832,587.286,438.69
净资产92,429.9012,519.4182,288.962,417.26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99,331.7318,034.0399,331.7318,034.03
储备106.59-189.72941.660.00
未分配利润-7,340.54-5,629.70-17,984.43-15,616.77
归属于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所有者权益合计92,097.7712,214.6282,288.962,417.26
少数股东权益332.12304.8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92,429.9012,519.4182,288.962,417.26

项目2008年2007年
最低融资额(人民币万元)最高融资额(人民币万元)
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合并母公司
负债总额656,948.27651,225.93697,728.12692,005.78417,066.80411,344.47
资产总额1,033,294.84999,875.671,074,074.691,040,655.52793,413.37759,994.20
资产负债率62.11%63.68%64.96%66.50%52.57%54.12%
3月末资产负债率64.66%66.31%67.32%68.93%  
6月末资产负债率62.76%64.30%65.49%67.00%  
9月末资产负债率60.98%62.41%63.76%65.17%  
12月末资产负债率59.29%60.63%62.11%63.44%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6200520062005
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12,519.4111,712.292,417.268,134.5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645.36-189.720.000.00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净利得-645.36-189.720.000.00
本年净利润-1,710.84-1,008.84-2,367.66-7,727.31
净利润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净利得合计-2,356.20-1,198.55-2,367.66-7,727.31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所有者投入资本(除去交易费用后)81,297.702,010.0681,297.702,010.06
子公司脱离合并所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27.334.390.000.00
员工股票期权941.600.00941.660.00
 82,266.632,014.4582,239.362,010.06
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92,429.9012,519.4182,288.962,417.26
净利润(损失)归属于:    
先驱资源公司集团成员-1,710.84-689.83-2,367.66-7,727.31
少数股东权益-415.40-319.000.000.00
 -2,126.25-1,008.84-2,367.66-7,727.31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6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和其他收入81.0913,248.1837.74252.00
支付给供应商和员工-1,628.94-12,709.10-1,076.60-1,055.13
收到的利息1,171.07142.883.811.12
支付的利息-144.48-136.41-144.48-111.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26545.54-1,179.54-91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买入或卖出证券和其他投资-51.92-4.38-41.120.00
收到其他公司的预付款61.758.91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0.000.000.00-0.07
出售投资收到的现金85.33192.1730.97192.17
购置物业、厂房和设备支付的现金-82.86-102.48-15.96-5.17
出售物业、厂房和设备收到的现金1,454.90898.896.60660.73
勘探和评估支出-4,408.25-3,924.05-157.47-32.34
在建工程-444.840.00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85.90-2,930.94-176.98815.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分配股利0.00-1.450.00-1.45
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81,917.852,006.0881,297.702,010.06
借款收到的现金0.001,979.220.001,979.22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0.00-1,319.480.000.00
从关联公司收到的预付款0.000.00229.11437.14
支付给关联公司的预付款0.000.00-80,159.34-4,319.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917.852,664.371,367.47105.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8,010.70278.9710.957.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3,790.583,524.0634.4926.9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61.40-12.52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81,339.883,790.5845.4334.49

项目集团合并母公司
2006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5年度
将税后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本年净利润-1,710.84-689.83-2,367.66-7,727.31
不影响现金流量的损益    
资本化勘探支出冲销或提取准备574.69846.35157.4732.34
环境恢复(成本)/冲回0.00-1,338.200.00-52.78
折旧及残值去除调整34.221,671.8026.8238.08
职工权益准备6.0935.5933.4453.29
看涨期权平仓费用准备0.00-791.690.000.00
出售投资的利得或损失-24.96-60.630.31-37.31
出售房产、厂房和设备的利得或损失-28.14-1,472.114.2211.64
坏账准备计提0.00329.870.00329.87
投资价值重估12.800.000.000.00
子公司脱离合并的影响0.002,940.280.006,438.57
合并子公司的溢价-191.160.000.000.00
期权发行费用955.400.00941.660.00
少数股东损益-415.40-324.360.000.00
资产和负债的变动    
存货减少(增加)16.03826.970.000.00
应付款和计提数增加(减少)-221.02-960.8623.06-5.93
应收款(增加)减少7.85189.561.136.17
汇兑(收益)损失463.19-637.42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26545.54-1,179.54-913.39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库存现金0.590.590.330.33
银行存款960.26229.3645.1034.16
保证金80,378.973,560.570.000.00
 81,339.823,790.5245.4334.49

股本收购融资收购股本

(万股)

每股单价

(澳元)

澳元汇率出资比例

(%)

融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最低收购融资额20,200.002.506.597460199,901.22
最高收购融资额20,200.003.516.597460280,661.31

股本收购融资融资金额

(万人民币)

美元汇率美元贷款(万美元)美元利率年利息支出(万人民币)
最低收购融资额199,901.227.0528,354.786.00%11,994.07
最高收购融资额280,661.317.0539,810.116.00%16,839.68

 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且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事项涉及的审批环节较多,并遭遇了竞争对手竞价收购,存在收购失败的可能性,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不做盈利预测。

 三、法律、政策风险

 本次收购项目涉及四个国家的政策与法律。中金岭南是中国的公司,收购主体——Tango公司设在新加坡,被收购的目标公司——先驱公司是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合作方——安塔公司是印度尼西亚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的核心资产也在印度尼西亚。本次股权收购行为须符合各国关于外资收购与并购的法规,存在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针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台决议、法律或调查行动的风险。

 新加坡、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三国均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与我国的经济贸易往来十分活跃。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是东盟成员国,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10国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因此,中金岭南和安塔公司的合作,具有较强的国际政治与经济关系背景。另外,中金岭南、安塔公司、先驱公司等均为上市公司,其遵循的信息公开制度客观上为合作与收购奠定了诚信基础。

 在收购过程中,本公司和安塔公司除了各自独立聘请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外,还共同聘请了麦格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和Blake Dawson等中介机构作为收购项目的国际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税务顾问等。收购行为的全过程均在中介机构的专业指导下,严格按照所在国的政策、法律行事,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政策与法律风险。

 四、对收购标的之主要资产非绝对控股的风险及合作风险

 根据中金岭南和安塔公司于2008年2月27日签订的《框架协议》规定,双方设立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以提出对先驱公司的要约,双方搭建一个持股结构(中金岭南持股60%,安塔公司持股40%),使双方在达里公司的投票权和持股权反映双方在达里公司的实质(直接和间接)的权益。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成功后,若按最高收购比例的约束,即100%收购先驱公司股权,为实施联合收购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将直接持有先驱公司100%的股权,间接持有达里公司80%的股权。因Tango公司由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分别按60%、40%的股权比例持有,因此安塔公司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32%的股权,加上安塔公司在收购前已直接持有的达里公司20%股权,安塔公司在收购成功后将合并享有达里公司52%的权益,而中金岭南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48%的权益,为非绝对控股。若按最低收购比例的约束,即50.1%收购先驱公司股权,安塔公司将合并享有达里公司36.03%的权益,中金岭南将间接持有达里公司24.05%的权益。

 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的本次合作为首次合作,存在合作风险。

 五、达里项目开发涉及的审批风险

 由于达里项目计划最先开发的黑狗地下开采矿位于森林保护区内,因此达里公司目前正在等待印度尼西亚林业部就该项目开发的林业审批。在达里公司取得该等审批之前,达里项目中黑狗地下开采矿区开发不能进行。根据先驱公司2007年11月8日的公告,印度尼西亚林业部部长表示林业部在等待总统就该审批颁布总统令。该审批存在未能获得或未能在短期内获得的风险。

 六、管理、运营海外采矿企业经验不足带来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由于印度尼西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意识形态等多个方面与中国具有较大差异,因此,本公司对Tango公司的运营、管理在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商业惯例以及工会制度等经营管理环境将需较长一段时间适应,本公司因而面临一定的管理和运营风险。而Tango公司如日后不能有效地进行开发、采购、生产、财务管理,则可能难以实现预期的业务目标和盈利水平,引发合资公司经营与财务等方面的风险,进而对本公司的盈利状况、长远发展与股东价值的实现造成负面影响。

 合资方安塔公司目前是达里项目20%的股东,且为印度尼西亚国有的矿业及金属公司,拥有在印度尼西亚经营多个运营矿山资产和勘探项目的经验。根据安塔公司和本公司就Tango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所签订的框架协议的规定,本公司将在采矿与选矿相关的技术及运营支持方面起主导作用,而安塔公司将在组织和安排相关审批、环保、财务、人力资源、商业发展、劳工方面及与印度尼西亚中央及地方政府沟通方面起主导作用。

 七、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

 印度尼西亚布米资源公司为印尼境内从事天然气、煤炭开采的上市公司,其已于2007年12月12日,以2.25澳元/股(约人民币14.84元/股)的价格,向澳大利亚交易所发出全面收购先驱公司的要约。由于印尼公司收购澳大利亚公司无印尼政府审批的要求,预计股东大会后,布米公司可以使自己的要约成为无条件。布米公司在二级市场逐步买入先驱公司的股票,基本价位在2.15-2.25澳元/股(约人民币14.18-14.84元/股)之间,截至2008年4月10日,布米公司共持有先驱公司19.87%股份(包括二级市场购买和接受其要约部分)。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存在竞争对手布米公司竞价收购的风险。

 八、收购资产未经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做出审计及评估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为位于澳大利亚的先驱公司股权,先驱公司为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系国外独立法人实体,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因此无法由中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先驱公司聘请了STANTONS INTERNATIONAL(一家经注册许可的会计公司)对其2007年度、2006年度及2005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按照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编制了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均发表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STANTONS INTERNATIONAL还对先驱公司2008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了审阅意见。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财务报告编制所依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56号;

 此外,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为澳大利亚上市公司的股权,无法由中国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特别聘请了国信证券作为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对本次收购标的做了估值报告。估值报告对交易标的的估值分析为财务顾问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性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建议,亦不作为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

 九、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表现在铅锌价格的走势和本次收购竞价的高低。中金岭南和安塔公司各自独立地聘请了自己的技术顾问对达里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和项目估值,并各自独立地求证了本次收购价格的上限。双方论证、估值和求证的价格上限基本一致,双方均看好达里项目的开发前景。若最终竞购价格高出双方认可的价格上限,双方将退出收购,从而有效控制了收购价格风险。

 十、外汇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澳大利亚,交易各方涉及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交易币种涉及澳元、印尼努币、美元及人民币。伴随人民币的升值,各项外币汇率亦不断变化,对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带来一定的外汇风险。

 十一、本土化风险

 因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先驱公司的主要资产达里项目位于印尼境内,达里项目矿区矿产储量巨大,所蕴藏的价值高,将对印尼当地产生相当程度的影响,存在遭受印尼当地相关的经济利益集团干预的风险。

 十二、达里项目预测总资源量与实际总资源量不一致的风险

 达里项目预测总资源量与实际总资源量不一致的风险。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资源量的最新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该资源量数据来自于达里公司对达里项目所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充更新报告,数据系按澳大利亚矿业联合会(JORC)标准计算,且经由地质学家B Kirkpatrick负责编制及监督完成。该资源量数据的计算及编制有可能存在人为的,技术上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影响,而可能导致与实际总资源量不一致。

 第十三节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权收购交易实施后,本公司依然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经营能力

 公司在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人员、财务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相互独立,资产完整,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1、资产完整

 中金岭南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股权收购后股份公司的资产将拥有独立的支配权,与公司大股东在资产上保持独立。同时,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金岭南及下属公司依然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2、人员独立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金岭南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与中金岭南经营范围相同的企业或股东单位及股东下属单位担任执行职务。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独立。

 3、财务独立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金岭南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方面将保持独立,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纳税,财务人员不在股东单位任职。

 4、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与大股东的管理机构从人员、职能、办公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并在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独立地行使管理职权。

 5、业务独立

 公司目前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制定、执行和完成业务计划。

 二、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不形成同业竞争,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收购后,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国资委及其控股的其他企业形成同业竞争情况。通过本次股权收购的投资对象在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之内,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的其他企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广东省国资委之间的控股及实际控制关系没有发生改变,也无发生关联交易。

 三、公司资产、资金情况

 截至本汇报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正常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本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及是否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说明

 截至2007年末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2.65%,公司负债结构合理,通过本次交易不会大量增加负债,详细分析说明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

 五、本公司最近12个月内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

 截至本汇报出具之日止的最近12个月内,本公司无发生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行为。

 通过多年对国内铅锌资源的考察,本公司认为目前在国内寻求储量大、品位高的铅锌矿的开发或合作开发的可能性较小。收购先驱公司,以掌控其大储量、高品位的资源,对本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综上,本公司认为与安塔公司联合收购先驱公司,有利于发挥本公司铅锌采选的技术优势及提升达里项目的现有价值,有利于保障公司的铅锌资源供给,有利于推进公司的国际化经营。

 六、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其它信息

 中金岭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未发现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产生同业竞争。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储备,保障公司原料供给,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独立财务顾问的国信证券认为:中金岭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中金岭南及其全体股东整体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律师意见

 担任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法律顾问的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各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资产收购的各方已履行了阶段性的审批和信息披露等程序;本次资产收购后,中金岭南依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通知》、《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十五节 董事和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李进明 钟金松 何一平

 张水鉴 郭 勇 董保玉

 陈振亮 杨传耕 隋广军

 陈 平 张建军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财务顾问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引用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该内容已经本财务顾问审阅,确认《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张 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引用的《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项目之补充法律意见书》的内容,该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张诗伟

 _______________

 秦淑明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曹雪峰

 年 月 日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声明

 本所及经办会计师同意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中引用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8]054号)及《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56号)的内容,该内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侯宝勋

 注册会计师:

 龙英

 单位负责人签字:

 饶永

 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

 1、2008年1月29日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联合公告;

 2、2008年3月10日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正式要约通函;

 3、2008年1月30日中金岭南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股权的公告;

 4、2008年2月2日中金岭南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的进一步公告;

 5、2008年3月10日中金岭南关于参与收购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6、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8]054号);

 7、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情况的审阅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56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关于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收购先驱公司项目信息报告的复函;

 9、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合资成立的Tango公司向先驱公司发出有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1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12、知悉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在最近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修订稿)》之盖章页)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