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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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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08-01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 年4 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08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其代理人,下同)共6人,代表股份200,008,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4.77%。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2、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3、审议通过《2007年度报告》及《2007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4、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5、审议通过《2007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公司(母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10,722,382.9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1,072,238.30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99,650,144.6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8,493,743.41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228,143,888.06元。

 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7,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6,750,000.00元,剩余人民币201,393,888.06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1,085,063,786.65元。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67,5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28,00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924,563,786.65元。

 6、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7、审议通过《关于新聘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本公司拟聘的独立董事李新中先生之任职资格提出异议。公司决定聘任李新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生效时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自2008年始,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人民币叁万元提高至人民币伍万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200,008,35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

 3、结论性意见:劲嘉股份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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