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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8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股份1,6726.3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8839.048万股的58%,没有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出席,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到会股东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7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8)京会兴审字第6-17号《审计报告》,2007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663,899.37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693,331.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66,389.94元,2007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115,938,554.6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累计为114,972,498.92元。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末股本288,390,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分配利润28,839,048.00元,此项分配的股利含在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未分配利润中。
六、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会计审计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河南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续签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八、审议通过《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公司决定与郑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互保协议,在一年的期限内,双方为对方在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5.92%,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每项议案表决票为1,6726.3169万股其中同意票1,6726.3169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林、朱蕾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8日
因技术原因,本报于2008年4月19日刊登的太龙药业2008-012公告现重新刊登,所披露数据以今日刊登为准。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