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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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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红英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树珍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股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达彬先生

注册资本:50,000,000元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藏医藏药、中医中药、生物制药的开发研究及成果的转让。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陈达彬先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万股

2008年1月2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明德、斯钦、林犇、王晓增、邵马珍、陈丽晔,自然人杨晓,自然人刘德功、赵学增、王江滨、陈景行、王志中、高自力、彭辉、王保明、曹树珍及任北辰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斯钦(208.62万股)、彭辉(30万股)、刘德功(7万股)、任北辰(8万股)、高自力(25万股)、曹树珍(15万股)、陈丽晔(12.31万股)、王保明(25万股)。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07年,公司着重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销售市场清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多个方面展开工作。

在产品销售方面,由于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发生分歧,给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销售工作曾一度处于停滞状态。2007年6月18日,华西药业与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的西藏药业股份共计3496万股。之后,公司为了尽快恢复市场,调整了销售团队,制定了“稳定(现有市场及客户)、恢复(受伤市场)、突破(新市场)”的六字方针,并对公司的销售战略和销售结构作了相应调整,公司自有产品的营销重心转移到处方药品上,对OTC销售进行了市场清理。

(一)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主要工作有:

1、对销售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

2、公司已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股份受让人的股份过户手续于2008年1月28日办理完毕,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于股改后续安排事项的进展、后期处理原则、后期进度安排作出了说明;

3、加大了科研投入,产品研发取得了较大进展;

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公司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制订和完善了内控制度。

5、对公司下列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和解决,减少了公司经营中的隐患,降低了风险:

(1)对北京“新星花园”项目的合作方北京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目前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第498号《民事裁定书》,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

(2)与陕西精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赛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

(3)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峙宏分别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以及“关于确保履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给付义务的《补充协议》”,确保了公司1.5亿元款项的收回,维护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4)协助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解除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达州市分行冻结(轮候冻结)的状况,使得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44万股转让给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股份受让人的股份过户手续能够顺利完成,股改后续工作安排得以顺利进行。

6、报告期内,公司“祥云图”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诺迪康胶囊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保密局核准为秘密级国家秘密技术,同时被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局授予“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的发明专利。

7、质量管理与科技创新

2007年,公司实现产品生产一次性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

同时,公司新药研发也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共申请10项专利;注射用白介素1受体拮抗剂顺利进行了I期临床启动会;白介素1受体拮抗剂滴眼液完成了II期临床试验,现正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改进了大肠杆菌表达系统的发酵工艺;公司与成都恒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注射用红景天苷原料及冻干粉针制剂、注射用康普瑞丁磷酸二钠原料及冻干粉针制剂” 临床前技术资料转让合同,合同金额为740万,在此项目中,公司还投资了56.59万元进行红景天苷和康普瑞丁的药学和医学试验的后续研究,目前已经完成了前述两个药品所有临床试验申报的准备工作。

(二)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3,237,884.35 元,营业总成本为962,779,906.44 元,净利润为 -130,222,322.9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269,433.88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9元。

公司2007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1)销售收入大幅下降:公司对销售政策的重大调整,将自有产品的营销重心由OTC药品的开发推广转移到处方药品上,并对OTC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报告期内OTC市场销售大幅下降,OTC市场的销售收入为578万元,比2006年下降了92%;同时由于公司销售队伍历经了2006年、2007年两次大调整,销售人员不稳定,处方药市场的销售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

(2)销售费用大幅上升:

公司依据2006年的营销策略,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加大了OTC市场的广告投入和渠道铺货。2007年1——4月,公司仍进行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公司销售政策调整后,前期的广告投入没有取得相应的效益,同时还需要消化滞留在OTC销售渠道的大批药品,在下半年中尤其是OTC市场出现大量近效期产品的换货、退货现象,以及市场人员的不稳定造成的费用增加,致使销售费用大幅上升 ;

(3)报告期内,公司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变更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由原来的账龄分析法变更为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及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由于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本年净利润减少2,441.36万元。

(三)2008年度公司经营安排:

2008年度公司将继续对前期遗留事项进行清理,并力求阶段性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开创新的局面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在2008年度公司将努力实现主营业务的扎实增长,其中药品批发经营业务实现7.9亿元的销售收入,自有产品业务实现1.9亿元销售收入,一类新药BNP(新活素)将开创新的营销局面,全面落实与总经销商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所达成的销售目标,努力达到3万支的销售。为实现上述任务,公司将继续向银行系统融资约1亿元,与2007年年末数基本持平。

在2008年度公司将对以往形成的销售系统的遗留事项继续进行清理。将继续落实公司与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所达成的相关协议(在2008年度收回相关款项8500万元)。公司将努力解决北京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精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诉讼事项,降低潜在的经营风险。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再将投入1000多万元继续完善在2007年度中涉及的研究项目及新的项目。

公司将努力在2008年度实现扭亏为盈,计划如下:

公司将推进股改说明书中涉及的后续安排事项的进行,努力在2008年度完成定向增发的相关工作。

公司将努力盘活现有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空置土地及其它存量资产。

定向增发事宜及盘活存量资产的相关事宜均涉及相关部门的审批,具有不确定性。但上述事项若能顺利实施,则对实施当期的经营结果有重大影响。

公司并将在新的年度里开展其它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相关工作。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票简称西藏药业
股票代码600211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93号;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楼
邮政编码610016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xzyy.cn
电子信箱master@xzyy.cn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达彬(兼)刘岚
联系地址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楼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楼
电话028-86653915028-86653915
传真028-86660740028-86660740
电子信箱zqb@xzyy.cnzqb@xzyy.cn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9,96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0.416,9926,992冻结6,992
西藏自治区藏药厂国有法人2.77384384托管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国有法人1.38192192托管
西藏科龙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2128128冻结128
西藏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66464托管
周国英境内自然人0.3954.6025 未知
北京九州信义科贸有限公司未知0.3447.1119 未知
阎占表境内自然人0.2940 未知
刘志东境内自然人0.2635.5 未知
孙进琳境内自然人0.2332.3138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周国英54.6025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九州信义科贸有限公司47.1119人民币普通股
阎占表4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志东35.5人民币普通股
孙进琳32.3138人民币普通股
李志辉29.4365人民币普通股
何晓玲25.3651人民币普通股
蔡菊芬22.5445人民币普通股
郑云20.15人民币普通股
郭德华15.96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中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至第五名股东为发起人股东,其中第一名为社会法人股,其余四名为国有法人股,其持有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


主要会计数据2007年2006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5年
营业收入823,237,884.35864,604,267.64-4.78697,501,847.34
利润总额-129,438,595.123,661,332.22-3,635.29-41,749,41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269,433.884,086,944.81-3,165.11-39,820,82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419,168.3811,150,191.80-1,197.91-39,834,87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95,359.5931,556,551.67-157.9818,918,704.88
 2007年末2006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5年末
总资产831,963,195.82872,284,592.74-4.62826,941,993.6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269,205,521.39394,474,955.27-31.76390,388,010.46

主要财务指标2007年2006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05年
基本每股收益-0.900.03-3,100.00-0.32
稀释每股收益-0.900.03-3,100.00-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880.09-1,077.78-0.32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6.531.04减少47.57个百分点-10.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751.04减少38.79个百分点-9.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45.472.83减少48.30个百分点-1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892.84减少39.73个百分点-9.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130.26-150.000.15
 2007年末2006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05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1.943.22-39.753.1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440,710.1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68,855.56
其他-737,042.78
少数股东损益-116,074.49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1,912,417.47
合计-2,850,265.50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7686.27     7685.53
3、其他内资持股6,99257.03     6,99250.41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6,99257.03     6,99250.4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7,76063.3     7,76055.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4,50036.70  1,611 1,6116,11144.0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4,50036.70  1,611 1,6116,11144.06
三、股份总数12,260100.00  1,611 1,61113,871100.00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321,400.00339,800.0018,400.0068,400.00
合计321,400.00339,800.0018,400.0068,400.00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
可行权股数已行权数量行权价期末股票市价
陈达彬董事长51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9.5100    
斯钦董事/总经理45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8.0300    
彭辉董事/副总经理432007年10月15日~2008年4月18日 10.1200    
韩红英董事/副总经理37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6.4300    
贡嘎罗布董事38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0.6252    
司马向林独立董事41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0.7500    
朱小平独立董事58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0.7500    
刘德功监事会主席62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8.0900    
任北辰监事53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6.8350    
陈云峰监事37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高自力董事会秘书442007年10月15日~2008年4月18日 7.0900    
曹树珍财务总监53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7.4900    
彭红卫副总经理41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4.8000    
陈丽晔副总经理44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7.2000    
王保明副总经理392007年10月15日~2010年10月14日 13.1220    
合计  90.8422  

分行业或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行业 
医药行业819,415,029.14720,573,212.6012.06-4.9212.74减少13.77个百分点
产品 
自有产品销售95,844,100.7621,522,045.6377.54-53.76-25.22减少8.57个百分点
药品批发及其他723,570,928.38699,051,166.973.3910.5414.53减少3.36个百分点

募集资金总额26,000.00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3.6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263.73
承诺项目是否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是否符合计划进度预计收益产生收益情况
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改项目4,7103,316.79  
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改项目4,5102,866.00  
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改项目3,5903,296.33  
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技改项目3,8603,516.08  
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技改项目4,8204,175.35  
扩建“十味蒂达胶囊”生产线技改项目4,980    
兼并西藏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4,860    
合计31,33017,170.55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说明(分具体项目)各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与实际使用总额间均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由于医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的全面实施,使整个医药行业的生产产能大幅提升,生产能力大于实际需求的现象普遍存在。公司因此缩减了各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②在公司进行上述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的调减后,上述建设项目的实际生产能力仍然大于目前能够实现的销售需求。

未完成承诺收益原因:受公司营销管理和市场影响未完成承诺销售收入。

变更原因及变更程序说明(分具体项目)(3)根据本公司2004年5月11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扩建“诺迪康精粉”和“雪山金罗汉”项目的结余资金4,516.04万元中的2,735.00万元用于投建“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工程,其余781.04万元和1,000.00万元分别用于补充“诺迪康精粉”和“雪山金罗汉”项目流动资金。

(4)由于增加了“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项目,使拟投资总额较招股说明书增大2735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银行存款

项目合计说明
营业收入(不含税)983,320,527.20其中:自有产品销售18966.83万元,商品批发79365.22万元。
营业总成本994,813,112.75 
加:投资收益8,000,000.00按协议在2008年收回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款项8500万元相应的收益 。
营业利润-3,492,585.55 
加:营业外净收入12,750,213.68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补贴收入。
减:所得税费用345,440.94 
净利润8,912,187.19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北京地区15,414,210.16-48.40
上海地区5,627,194.04-75.83
广东地区4,554,662.32-84.60
其他地区793,818,962.621.89
合计819,415,029.14-4.92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8-01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题:

1、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公司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作出了如下变更和修正: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冲销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累计摊销额差异5,713,595.50元,差异原因是2006年年报编制时未将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累计摊销金额进行调整,本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的要求,对子公司的核算视同初始投资时就采用成本法核算,将年初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累计摊销金额5,713,595.50元冲回,影响年初股东权益增加5,713,595.50元。

(2)少数股东权益差异1,470,116.70元,系本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上年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绵阳本草堂医药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增加年初少数股东权益1,470,000.00元;另外116.70元系合并子公司时计算的少数股东权益误差。

(3)其他项目差异-116.70元系合并子公司时计算的少数股东权益误差。

与2006年年报披露数相比,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后差异7,183,595.50元。

4、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验证,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130,222,322.9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本年利润为-125,269,433.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245,250.48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024,183.40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关于聘任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决定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进行财务审计;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7、关于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07 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实际取得募集资金净额26,000.00万元,募集资金项目实际使用24,263.73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736.2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6.68%。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公司对部分投资项目调整经过了法定批准程序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结余资金1,736.27万元安排如下:

支付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的工程余款152.26万元,其余结余资金1584.01万元用作补充流动资金。

8、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的补充协议:

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9、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年度津贴调整如下:

董事长:6万元;独立董事:8万元;董事:4.8万元;监事会主席:4.5万元;监事:3.5万元;董事会秘书:4.5万元;财务总监:4.5万元。

10、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1、关于向西藏火柴厂转让西藏诺迪康藏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3%股份的协议的议案:

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本公司将向西藏火柴厂转让本公司持有的西藏诺迪康藏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3%的股份(西藏火柴厂现持有西藏诺迪康藏药材开发有限公司5%的股份)。本公司拟与西藏火柴厂签署相关股份转让协议。

12、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公司定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08年5月16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

审议议题:

1、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

5、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8、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

9、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在2008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联系电话:(028)86653915 传真:(028)86660740

邮编:61001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2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8-01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18日在成都市中新街49号锦贸大厦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德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西藏火柴厂转让西藏诺迪康药材开发有限公司23%股份的协议的议案。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作的补充协议。

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0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8-016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确思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对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进行了补充。上述《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确思公司同意我公司以《经销协议》内所载条款委任和授权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总经销人”)为新活素的中国境内独家代理,并同意原《合作协议》中“新活素所有权益”一词中所包括的销售权,是指已按《经销协议》授予总经销人为独家代理及总经销外其他所有权益。

2、双方同意我公司安排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将上文所述新活素所有权益投入《合作协议》所指“独资公司”的评估金额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壹拾伍万陆仟玖佰叁拾元整(¥192,156,930.00元)维持不变。

3、我公司承诺在上文所述的新活素所有权益注入独资公司时,我公司同时将按照《经销协议》已从总经销人收取的销售保证金、利润保证金和商业计划保证金共人民币陆佰陆拾万元(¥6,600,000.00元)全数拨归独资公司,并安排独资公司与总经销人重新签订一份内容与《经销协议》一致的新协议。

本公司与确思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与《补充协议》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8-01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70 号文核准,1999年7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500万股,股票溢价发行每股为人民币6.00元。1999年7月8日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股票款260,000,000.00元,其中股本45,000,000.00元,资本公积215,000,000.00元。上述发行股票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川华信验〔1999〕010号验资报告验证。现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

招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及资金计划(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承诺投入资金

1、变更前:

项目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合计
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97.561,042.30635.12425.50895.83170.7746.343.373,316.79
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754.18-303.001,509.11905.71     2,866.00
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754.63538.75213.73136.42143.99249.65129.7181.5447.913,296.33
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886.59559.68227.98145.52153.60266.28138.3586.9751.113,516.08
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904.95270.72172.80182.40316.22164.30103.2760.694,175.35
扩建"雪山金罗汉止痛凃膜剂"生产线技改项目 1,234.61573.20272.20182.361,212.2189.4624.271.773,590.08
兼并西藏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注4]159.7133.77672.93-190.54107.1771.1781.09539.95328.801,904.04
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     1,208.37390.69  1,599.06
合 计4,555.105,166.324,509.972,077.221,195.024,219.731,164.37882.34493.6524,263.73

3、变更说明:

(1)、经本公司2000年7月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扩建“十味蒂达胶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变更为扩建“雪山金罗汉止痛涂膜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变更,已经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藏科发[2000]5号及西藏自治区经济贸易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藏经委企复[2000]57号文批准,股东大会决议于2000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进行公告。

(2)、2002年4月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林芝索诺玛宝种植基地项目调整的议案:在招股说明书中该项目承诺投入4,860.00万元,分为两个子项,其一为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子项目,拟投资2,658.00万元;另一子项目为“木柴加工厂”,拟投资2,202.00万元,因国家保护森林、禁止采伐的环境政策规定的影响,不能实施,该子项目已经停止,会议决定将其建设资金2,202.00万元调整到藏药材种植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3)、根据本公司2004年5月11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扩建“诺迪康精粉”和“雪山金罗汉”项目的结余资金4,516.04万元中的2,735.00万元用于投建“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工程,其余781.04万元和1,000.00万元分别用于补充“诺迪康精粉”和“雪山金罗汉”项目流动资金。

由于增加了“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项目,使得承诺投资总额较招股说明书大2,735.00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分年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承诺投入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00.001104,710.00
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970.005404,510.00
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310.002803,590.00
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400.004603,860.00
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230.005904,820.00
扩建“十味蒂达胶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4,250.007304,980.00
兼并西藏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4,620.002404,860.00
合计28,380.002,950.0031,330.00
2、变更后:   
项目承诺投入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铺底流动资金合计
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600.001104,710.00
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970.005404,510.00
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310.002803,590.00
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400.004603,860.00
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230.005904,820.00
扩建"雪山金罗汉止痛凃膜剂"生产线技改项目4,980.00 4,980.00
兼并西藏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4,620.002404,860.00
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2,535.002002,735.00
合计31,645.002,420.0034,065.00

注:本表实际使用数因对项目建设初期的预付工程款进行了追溯调整,故与原年报按当年实际发生额批露的数据有差异。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变更后)的对照

项 目承诺投资总额实际使用总额实际投资占承诺投资比例项目完工进度
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710.003,316.7970.42%100%
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510.002,866.0063.55%100%
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590.003,296.3391.82%100%
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860.003,516.0891.09%100%
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4,820.004,175.3586.63%100%
扩建"雪山金罗汉止痛凃膜剂"生产线技改项目4,980.003,590.0872.09%100%
兼并西藏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4,860.001,904.0439.18%100%
重组人脑利钠肽和冻干粉针车间2,735.001,599.0658.47%100%
合 计34,065.0024,263.73  

对照情况说明:

1、截止2007年12月31日,项目实际累计投入资金24,263.73万元,全系使用的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尚有1,736.27万元未使用完,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6.68%。

2、扩建“诺迪康精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3,316.79万元,包含了通过以该项目结余资金补充项目的流动资金781.04万元(公司2004年5月11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3、扩建“诺迪康胶囊”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2,866.00万元,包含了通过以该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该项目的流动资金905.71万元(公司2002年5月9日召开的2001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4、扩建"雪山金罗汉止痛凃膜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实际投资3590.08万元,包含了通过以该项目结余资金补充项目的流动资金1000万元(公司2004年5月11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各建设项目承诺投资额与实际使用总额间均存在较大差异。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由于医药生产企业GMP认证的全面实施,使整个医药行业的生产产能大幅提升,生产能力大于实际需求的现象普遍存在。公司因此缩减了各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②在公司进行上述生产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的调减后,上述建设项目的实际生产能力仍然大于目前能够实现的销售需求。

上述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均已完工,其中① “诺迪康胶囊”和“雪山金罗汉”精加工部分的技改工程实施地在广汉威光公司,于2001年底完工转固;②“诺迪康精粉”和“雪山金罗汉”粗加工部分的技改工程实施地在拉萨,已于2003年底完工转固;③“诺迪康口服液”、“诺迪康冲剂”、“五味黄连丸”技改项目和“重组人脑利钠肽”项目实施地在成都柳江工业园区,工程已于2005年底全部完工并暂估转固,2007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④兼并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在西藏林芝,工程项目于2004年底完工暂估转固 ,2007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1、诺迪康精粉、诺迪康胶囊技改项目投产以来, 分年度实现销售收入统计如下:

年 份承诺销售收入实际销售收入完成比例(%)净利润
2002年177,000,000.0060,425,442.1434.14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2003年177,000,000.0048,749,814.5927.54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2004年177,000,000.0062,786,072.5135.47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2005年177,000,000.0075,066,782.8242.41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2006年177,000,000.00143,948,389.6381.33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2007年177,000,000.0055,939,798.5631.60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各期的整体效益之中
合 计1,062,000000.00446,916,300.25  

注:未完成承诺收益原因:受公司营销管理和市场影响未完成承诺销售收入。

2、雪山金罗汉技改项目投产以来, 分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及净利润统计如下:

年 份销售收入净利润公司所得收益
2003年4,287,412.3375,495.5175,495.51
2004年11,881,208.71724,255.46724,255.46
2005年17,631,787.843,841,347.913,841,347.91
2006年34,909,499.308,879,815.528,879,815.52
2007年13,414,176.68-162,458.20-162,458.20
合 计82,124,084.8613,358,456.2013,358,456.20

3、兼并火柴厂建立索诺玛宝培植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地在西藏林芝项目投产以来,分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及净利润统计如下:

年 份承诺销售收入实际销售收入净利润公司所得收益
2004年55,800,000.000.00-357,259.84-303,670.86
2005年55,800,000.000.00-2,259,651.09-1,920,703.43
2006年55,800,000.000.00-1,248,378.71-1,061,121.90
2007年55,800,000.000.00-2,870,022.47-2,439,519.10
合 计  -6,735,312.11-5,725,015.29

未完成承诺收益原因:由于上述项目所处自然环境的限制,人工种植药材的成本远高于市场价格,无法进行大面积推广种植。

4、扩建“诺迪康口服液”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扩建“诺迪康冲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扩建“五味黄连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三项目由于市场变化,尚未投入批量生产,该项目故未产生投资效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基本按照《招股说明书》中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公司对部分投资项目调整经过了法定批准程序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下转D101版)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红英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树珍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771,831,297.49831,963,195.82-7.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266,211,045.01269,205,521.39-1.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921.94-1.0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535,103.94-65.3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44.44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94,476.38-2,994,476.3863.0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2-0.0271.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2-0.02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2-0.0271.43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2-1.12增加1.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2-1.22增加0.9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245,970.53
合计245,970.5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52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周国英546,025人民币普通股
韩志刚396,505人民币普通股
李志辉294,365人民币普通股
何晓玲253,651人民币普通股
唐州徽234,100人民币普通股
郑云226,411人民币普通股
蔡菊芬225,445人民币普通股
贠崇祖212,000人民币普通股
罗晓伟207,800人民币普通股
颜贵中187,136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742.69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9.4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511.01万元,减亏63.05%。主要原因是:1、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已得到恢复性增长,其中自产主要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498.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96万元,上升46.72%;由于销售模式调整,报告期内无广告费支出。2、公司持股子公司本草堂的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724.78万元,实现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00多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44万股转让给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明德、斯钦、林犇、王晓增、邵马珍、陈丽晔,自然人杨晓,自然人刘德功、赵学增、王江滨、陈景行、王志中、高自力、彭辉、王保明、曹树珍及任北辰,上述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其股份转让的过户手续已于2008年1月28日完成。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349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314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69%,截至本报告公告之日,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2243万股。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接到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于股改后续安排事项的进展、后期处理原则、后期进度安排的说明。

对公司股改后续工作处理的原则是:

凤凰城集团及新凤凰城将按照西藏药业股改说明书的后续安排,继续推进资产注入工作。“巨山新村C区”将按原计划注入西藏药业(已实现销售部分的收益将按实际实现的收益值作价注入)。对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凤凰城集团将继续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取得工作。若因凤凰城集团自身以外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及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凤凰城集团及新凤凰城将在本公司董事会认可后,选择与该项资产预期可实现收益相当的其他资产开展相关工作。

后期进度安排(起始时间为2008年3月5日):

(1)项目选择、评估、审计,完成定向增发预沟通的全部文件准备。

时间:三个月内完成

(2)预沟通时间:三个月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与有关部门进行预沟通。

(详见公司于2008年3月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3、本公司在投资开发“北京新星花园项目”过程中,与合作方北京建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兴”)发生合同纠纷。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执行材料,并于2008年3月31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8)二中执第498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建兴的银行存款人民币捌仟玖佰陆拾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本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相应银行存款。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北京建兴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伍拾万陆仟零贰拾元、保全费人民币伍仟元、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三、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建兴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4、本公司于2002年9月26日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珠峰”)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西藏珠峰未按时归还该笔贷款,此后西藏珠峰还了本金425,499.98元。2004年6月25日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与信达公司成都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将其在上述合同中享有的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给信达公司成都办,其本金为4957.45万元。信达公司成都办于2006年8月3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6)川民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西藏珠峰应向信达公司成都办归还借款本金4957.45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和复利,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本公司实际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西藏珠峰追偿。本公司不服以上民事判决,于2006年12月7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本公司于2007年7月9日提交了撤回上诉的申请。

本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收到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转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20号《民事裁定书》,该《民事裁定书》准许本公司撤回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川民初字第74号民事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为终审裁定。(详见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2日下达了(2008)广法执字第14号-1号《民事裁定书》。截至本报告公告之日,本案尚未执行,本公司正在与相关部门协调。

5、报告期内,本公司以新活素的所有权益作价,与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投资叁亿玖仟贰佰壹拾伍万柒仟元整(¥392,157,000.00元)设立合资公司(股权比例为:本公司49%,香港确思医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1%)的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008年3月9日,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对上述协议进行了补充。(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6、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框架协议》。(详见本公司于2008年3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自有产品的销售尚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预计在下一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额尚处在公司盈亏平衡点的边缘。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达彬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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