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08-022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庆祖森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柏林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00-500%。 |
2007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381,754.03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因受国际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草甘膦原药产品售价较去年同期出现了大幅度上升,目前该产品售价在8万元/吨以上,而去年同期该产品均价约为3.41万元/吨;
3、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由33%下降到25%。 |
注:公司于2008年4月22日实施完成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转增后的新股本163,254,000股摊薄计算,2008年第一季度每股收益为0.34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 |
1,194,286,676.35 |
1,064,150,060.16 |
12.2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561,780,546.60 |
505,028,920.71 |
11.24% |
股本 |
125,580,000.00 |
125,580,000.00 |
0.00% |
每股净资产 |
4.47 |
4.02 |
11.19%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 |
330,705,984.85 |
110,621,524.29 |
198.95% |
净利润 |
55,243,806.56 |
4,292,150.14 |
1,187.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59,286.40 |
-59,440,345.89 |
157.4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27 |
-0.61 |
144.26% |
基本每股收益 |
0.44 |
0.04 |
1,000.00% |
稀释每股收益 |
0.44 |
0.04 |
1,000.00% |
新股本每股收益(注) |
0.34 |
0.04 |
750.00% |
净资产收益率 |
9.83% |
0.95% |
8.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9.83% |
0.96% |
8.8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各项营业外收入 |
9,470.00 |
罚款支出 |
-200.00 |
所得税影响数 |
-2,317.50 |
合计 |
6,952.5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总数 |
12,29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3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140,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12,675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江鹰 |
3,021,02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安徽省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9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盛学龙 |
2,653,747 |
人民币普通股 |
苏州华音投资有限公司 |
2,59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
2,478,282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5,524.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87.09%,增幅大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原因是:①公司主导产品之一的草甘膦原药生产规模扩大,较去年同期的年产5,000吨已增至目前的年产15,000吨;②因受国际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影响,草甘膦原药自去年年初以来供小于求,产品售价不断上升,目前该产品已涨至8万元/吨以上,而去年同期该产品均价约为2.99万元/吨;③公司企业所得税率由33%下降到25%。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15.93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57.47%,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另一方面公司预收了部分农药订货款 。 |
3.4 对200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人民币)元
持股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庆祖森和谢平承诺:I.保证所持有的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II.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华星化工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III.承诺在第I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55元(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除权处理);IV.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持有华星化工非流通股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机构投资者认购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庆祖森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华星化工 公告编号:2008-021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并于2008年4月21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25,580,000元变更为163,254,000元。
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项 目 |
原 条 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58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3,254,000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2,558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63,254,000股,均为普通股。 |
该议案需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案)全文内容刊登在2008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拟定于2008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5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安徽省和县乌江镇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要议程及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7、参会股东的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5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公室。
(3)登记地点: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安徽省和县乌江镇)。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秘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和县乌江镇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邮编:238251;传真号码:0565-5390578。
8、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秘办公室,联系人:庆祖荣,联系电话:0565-5393908
特此公告。
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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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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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