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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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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邹丽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鹃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1,178,569,739.6710,323,750,492.528.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3,845,667,132.223,751,851,875.19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362.13-36.15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1,655,511.93-12,799.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2-6,100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3,568,207.81113,568,207.81398.36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416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41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0.04166.67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952.95增加1.8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2.952.95增加1.8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444,857.88
所得税影响-48,408.46
合计396,449.4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1,01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259,333人民币普通股
嘉兴市社会发展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14,282,66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3,908,234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426,386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惠德科贸中心4,233,018人民币普通股
李少华3,646,56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03,709人民币普通股
杭州方豪实业有限公司3,049,600人民币普通股
金辉2,502,875人民币普通股
徐秀芳2,086,56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率%增减原因
预付款项102,61573,32029,29539.95预付股权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18,17327,112-8,939-32.97对原参股公司增资后成为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应交税费-5,4583,373-8,831-261.81本期缴纳上年所得税等税费、预缴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应付股利2,2461,1031,143103.63本期子公司对少数股东分红
实收资本282,185176,366105,8196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东未分配利润送红股
资本公积54,092142,275-88,183-61.98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表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率%增减原因
营业收入26,88540,076-13,191-32.91本期房地产业务结算收入减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5201,948-1,428-73.31因本期营业收入减少而下降
管理费用5,1812,6072,57498.73新设子公司增加及日常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1,7781,07870064.94银行借款增加
投资收益16,9931,30015,6931207.15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所得税费用2121,734-1,522-87.77因本期经营利润减少而下降
现金流量表项目本期金额上年同期金额增减额增减率%增减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66269-33,116-12801.12对房地产项目的投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02-8,253-34,435-376.21对外股权投资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7327,892-11,519-41.30银行借款增加额减少及分配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7年8月24日召开六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拟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合同书》的议案,此议案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08]1号)批准,同意本公司入股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亿股。

2、公司于2007年10月18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08年4月2日,公司发行公司债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8年第46次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3、公司于2007年12月27日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1)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至四十八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3元。在中宝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而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该设定价格将相应除权计算。对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股股东如果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12个月)满日前向公司要求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则承诺在非流通股股份禁售期满后的五日内,向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偿付其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放弃的对价转增股份。同时,新湖集团偿付上述股份给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后,视同新湖集团代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做出了对价安排,因此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新湖集团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为了避免未来与新湖集团、新湖创业、新湖控股及哈高科等企业之间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伟先生、新湖控股及新湖集团,依据尊重历史、着眼未来、合理划分及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于2006年8月23日共同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严格履行承诺。

2、新湖集团2006年10月30日出具的《承诺函》承诺,按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宝股份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中磊专审字[2006]3005号)》,若中宝股份2007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的净利润低于402,018,783元的预测数,则不足部分由新湖集团在中宝股份2007年年度报告公告后15日内以现金方式无偿补足。2007年实现净利润41459.57万元,已履行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20%-420%,主要原因为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结算收入有一定增长,具体数据以200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为准。

3.5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期末持有数量

(股)

初始投资金额期末账面值期初账面值会计核算科目
160603鹏华收益2,000,000.002,000,000.001,656,000.002,114,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519995长信金利1,091,738.00772,000.001,038,351.901,355,174.23交易性金融资产
519680交银增利1,000,000.001,000,000.001,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580003东吴行业1,000,000.001,000,000.001,000,000.00交易性金融资产
165301建信价值374,503.00200,000.00463,672.36616,555.76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4,972,000.005,158,024.264,085,729.9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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