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被否决或修改;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0日下午2:00在北京市东三环中路9号富尔大厦33层华夏建通科技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99,37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14%。董事长何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振强律师、于利淼律师与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转让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75,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出售棕榈藤产权、南药益智产权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海南中谊国际经济合作技术有限公司,因关联原因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4,317,800股。
表决结果:同意44,3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成立“北京宝容传媒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75,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推荐张红岩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75,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推荐钱中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75,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振强律师、于利淼律师与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
3、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