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统计公告显示,经最新修订,2006、2007年我国GDP增速分别为11.6%、11.9%,均比此前公布的结果提高0.5个百分点。最新修订后,2007年GDP增速仍然是1995年以来13年最高增速。
按照GDP核算程序,国家统计局根据有关统计年报和财务决算资料,对2006年GDP数据进行了最终核实;利用已有的统计资料,对2007年GDP数据进行了初步核实。
经初步核实,2007年GDP现价总量为249530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291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9%,比初步核算数提高了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7%、13.4%、12.6%,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48.6%、40.1%。
经最终核实,2006年GDP现价总量为211923亿元,比初步核实数增加了105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6%,比初步核实数提高了0.5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0%、13.0%、12.1%,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1.3%、48.7%、40.0%。
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年度GDP核算按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步骤进行,分别于次年1月、次年9月、第三年5月左右公布。(高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