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公告之股权转让各方同意,就本合同各方的承诺、保证、责任签署补充协议后,本合同将与该补充协议同时生效。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深圳亿升液体化工仓储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有关公告的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07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D28版。
2008年3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聚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EVERLAST HOLDINGS LIMITED、及GREAT EASTERN PROVIDENCE PTE LTD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转让方:EVERLAST HOLDINGS LIMITED 为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
二、 转让方保证人:GREAT EASTERN PROVIDENCE PTE LTD 为一家在新加坡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新加坡。
三、 受让方:广聚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一家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香港。
四、 转让方式及价格:
1.转让方现持有PERAL RIVER STORAGE TERMINAL PTE.LTD(以下称“目标公司”) 100%股份。于本合同签署后,目标公司将拥有深圳亿升液体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亿升”)70%的股权。
2.转让方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受让方亦同意受让该转让方所持目标公司的100%的股权(以下称“出让股权”),从而受让方透过受让目标公司100%股权而间接收购深圳亿升70%股权。
3.上述目标公司的转让价格为3,850万美元。
五、合同生效的主要先决条件
1.目标公司在中国相关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深圳亿升70%的股权合法持有人;
2.此次股权转让已经取得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的一切同意和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对受让方受让出让股权及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同意)。
3. 签署本合同的各方同意,就本合同各方的承诺、保证、责任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将与该补充协议同时生效。
本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条件及进度,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