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08-14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3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李进明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收购尚须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政府主管机构批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此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定于2008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08-1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 下午2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 4月15日——2008年 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4 月 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15:00——2008年4 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 2008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①、审议《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②、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 ① 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政府主管机构批准后实施。
2.披露情况: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4月 11日(8:30-11:30,13:30-17:00),14日(8:30-11:30,13:30-17:00),15日(8:30-11:30,13:30-17:00),16日(8:30-11: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4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4 月15 日15:00-2008年 4月16 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①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060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中金投票
②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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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d、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①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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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④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15:00至2008年4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玲 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邮政编码:518040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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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八年 月 日
股票简称:中金岭南 证券代码:000060 编号:2008-1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仔细阅读报告书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依有条件收购要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大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收购要约失败:
1、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中金岭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可能性;若获得批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履行相应的资产交割手续,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交割日期;
2、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尚需得到安塔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通过所有根据竞标收购目标股份必需的决议,存在不能获得批准的可能性;
3、自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通函派发之日期间内,以及要约收购通函派发之日至要约结束期间内,存在先驱公司发生股本缩减、回购、新发行股票和期权、可转债发行、股权收购、处置或抵押、结业、破产、清盘等重大负面事件发生,上述事件会给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带来风险;
4、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交割手续之前,存在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绩效、盈利能力或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动的风险;存在先驱公司在达里项目中的权利或权益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5、在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完成交割手续之前,存在第三方对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或重大资产的主张行使债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或先驱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分红、派股、期权发行、章程更改、特殊决议通过、非正常性担保、非正常经营性新增或支取贷款额度、放弃或更改任何债权协议、新增董事、更改董事和管理层服务合同、从事非主营业务活动、清盘、清算等非正常经营性活动的风险。
二、本次拟收购的先驱公司位于澳大利亚,其持有的主要资产位于印度尼西亚,为实施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位于新加坡,中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及新加坡四国不属同一法律体系,本次重大资产收购行为须符合四国关于外资收购与并购的法律法规,存在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针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台决议、法律或调查行动的风险。
三、由于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公司位于澳大利亚,与我国分属不同会计体系,无法由我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最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且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不确定事项较多,因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不做盈利预测;
四、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标的为位于澳大利亚的先驱公司股权,本报告披露的收购标的的财务数据由先驱公司根据澳大利亚当地有关法律规定编制并提供,并由我国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先驱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深鹏所专审字[2008]039号);所收购的标的资产未经境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本报告对交易标的的估值分析为国信证券对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性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建议,亦不作为本次收购的定价依据。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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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绪言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有色金属铅锌行业采、选、冶一体化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目前拥有亚洲产能最大的凡口铅锌矿以及国内产能排名第三的韶关冶炼厂。作为我国有色金属铅锌行业的龙头企业,为贯彻国家“走出去”控制资源的发展战略,实现做“世界铅锌巨子”的发展目标,本公司通过高层会晤、实地考察、资料分析等一系列基础调研后,在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与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联合开展对澳大利亚交易所上市的先驱公司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先驱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其控制的印尼达里铅锌矿项目,达里项目为世界上尚未开发的最大的铅锌矿之一,也是近年来少有的被探明的高品位铅锌矿。
安塔公司为先驱公司在达里项目的合作伙伴,持有20%的项目权益,达里项目其余80%的权益由先驱公司持有。安塔公司作为印尼政府控股65%的国有企业,在组织和安排达里项目审批、环保、财务、人力资源、商业发展、劳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本公司通过与安塔公司在新加坡合资设立Tango公司,以Tango公司为实施主体收购先驱公司股权,本公司在Tango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0%,安塔公司占40%。先驱公司的股权合计为2.02亿股,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向先驱公司目前拟要约收购价格为2.50澳元/股,中金岭南委托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认为先驱公司公允价值为3.51澳元/股,收购股权比例的区间为50.1%-100%,因此本次股权收购本公司的资金支付范围为9.99-28.07亿元人民币。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08]054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82亿元,所需支付的资金上限(28.07亿元)已超过本公司2007年末净资产的50%,按105号文的规定,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本公司与安塔公司、先驱公司分别系中国、印尼及澳大利亚独立的法人实体,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报告书系根据105号文、《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报送材料内容与格式》等法规的规定编制,供有关方面参考。
第二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相关当事人
一、资产收购方
中文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JIN LINGNAN NONFEMET CO., LTD.(简称:NONFEMET)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联系人 :彭玲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二、联合收购方
公司名称: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PT Antam Tbk,简称:ANTAM)
董事会主席兼总裁:Dedi Aditya Sumanagara
联系地址:Gedung Aneka Tambang, Jl. Letjen TB Simatupang No.1, Lingkar Selatan, Tanjung Barat, Jakarta 12530 - Indonesia
联系电话:+62(21)780-5119
传 真:+62(21)781-2822
公司主页:www.antam.com
三、收购标的公司
公司名称: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Herald Resources Limited)
注册及办公地:Level 3/50 Colin Street, West Perth, WA 6005,Australia
营业号码:15008672071
董事会主席:Terrence M Allen
联系电话:+61(8)93222788
传 真:+61(8)94811669
公司主页:www.herald.net.au
四、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人 :古东璟、孙萌、卢绍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6072)
传 真:0755-82133415
五、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饶永
联系地址:深圳市东门南路2006号宝丰大厦5楼
联系人 :侯宝勋、龙英
联系电话:0755-82254148, 13602513392
传 真:0755-82237549
六、法律顾问
公司名称: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曹雪峰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A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9层100034
联系人 :张诗伟、秦淑明
联系电话:010-66555607, 13901098237
传 真:010-66555566
第三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背景及原则
一、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项目背景
本次本公司与安塔公司联合收购的目标公司为先驱公司,该公司是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矿业开发公司,总股本1.977亿股,认股权证430万股。先驱公司的核心资产为印尼达里公司,此次收购旨在掌控印尼达里公司,并对其所拥有的高品位铅锌矿资源进行开发,以达到有效掌控国外铅锌资源的目的。
从地理位置以及资源状况来看,达里项目位于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省北部,为高品位、大规模的铅锌矿资源,拥有27,000公顷的矿权。离最大的市区——棉兰约300公里,离东部海港240公里,有公路相通。现有地质工作程度表明,达里项目在一个成矿带上至少有2个矿床,南部由黑狗(Anjing Hitam)、基地(Base Camp)、垃圾盒(Lae Jehe)3个矿段组成,北部为西纳Sinar矿床。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勘探进度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达里公司矿权范围很大,但地质工作程度较深的区域只有一小部分,预计达里公司获权的其它区域蕴藏铅锌的可能性较大,有很好的资源开发前景。
本公司作为我国有色金属铅锌行业的龙头企业,为贯彻国家“走出去”控制资源的发展战略,实现做“世界铅锌巨子”的发展目标,本公司通过高层会晤、实地考察、资料分析等一系列基础调研后,在广东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决定与安塔公司联合开展对先驱公司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二、本次股权收购的基本原则
本次股权收购的方案拟订和具体实施过程中,本公司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全体股东及相关利益者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发展潜力的原则;
3、有利于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原则;
4、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原则;
5、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节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及交易各方介绍
一、交易各方股权关系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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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收购的交易标的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的标的为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该公司核心资产是位于印尼苏门答腊岛的达里公司。
(一)先驱公司概况
注册地:澳大利亚
主要办公地点:Level 3/50 Colin Street, West Perth, WA 6005
董事会主席:Terrence M Allen
公司主页:www.herald.net.au
先驱公司是一家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矿业勘探开发公司,其业务包括对基础金属和金矿的勘探、开发和投资活动,主要区域为印尼和澳大利亚。
先驱公司的主要资产为高品位的印尼达里铅锌项目,其中先驱公司占80%的权益。达里项目位于印尼北苏门答腊的达里区。根据先驱公司2008年2月29日对达里项目勘探进度公告,达里项目总资源量(含储量)为1,730万吨矿石(锌品位13.1%,铅品位7.6%),铅锌金属总量达到358万吨。同时,先驱还拥有印尼和西澳三个初期金矿勘探项目的少数权益,以及一家澳大利亚证交所上市的勘探公司Jaguar Minerals Ltd. 27.27%的股份,截至2008年3月26日收市,Jaguar Minerals Ltd. 的市值为507万澳元。
(二)先驱公司股权结构
先驱公司于1981年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主要业务为达里铅锌矿开发项目,另参与印尼和澳大利亚的数个金矿勘探项目中,但所占股权比例不高,先驱公司股权结构一直较为分散,管理层持股仅约8.28%,其余股东均为机构投资者等公众股东。截至2008年3月6日,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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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里项目铅锌品位较高,其可研报告已完成,矿山设计基本确定,仅待获得有关林业批复后即可在18-21个月内为完成建设投产。达里公司由先驱公司和安塔公司分别持股有80%和20%。
截止2008年3月6日,先驱公司及达里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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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先驱公司基本财务状况(经审计)
单位: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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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澳大利亚的会计政策,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本次资产收购的收购方
(一)中金岭南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ZHONGJIN LINGNAN NONFEMET CO. LTD.
注册号:4403011009894
注册资本:73,12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进明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26楼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规定办理);在韶关市设立分公司从事采选、冶炼、制造、加工:有色金属矿产品、冶炼产品、深加工产品及综合利用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工程建设、地测勘探、科研设计(执照另办)。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二)中金岭南历史沿革
1、1984年有限公司创立
公司前身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深圳联合公司,于1984年9月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复[1984]451号文批准注册登记成立,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合资兴办的内联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1988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436文批复,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代替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在联合公司的股东地位。1992年6月,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企清字第285号通知函通知,联合公司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
2、1994年股份公司成立
1992年12月28日,经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色计字[1992]0998号文批准对深圳公司进行定向募集股份制改组的准备工作。1994年3月16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体改办”)深改办复[1993]82号文批准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证管办”)以深证办[1993]190号文批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深圳公司作为改组主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包括发起人股8,000万股和内部职工股2,000万股。1994年5月29日,公司正式更名为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1996年公司分立
1996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函[1996]145号文及深圳证管办深证办复[1996]66号、84号文批准,对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分立。由原三家发起人按所持股份的47.5%(即3,800万股),注册成立深圳中金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分立后,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注册登记,注册资本(股本)为6,200万元,其中发起人持股4,200万股,内部职工持股2,000万股。
4、1996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996年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深证委[1996]4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号文批准批复,公司获得2,000万发行额度。1997年1月23日,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0万股流通股(新增发行1,800万股,内部职工股200万股),股票名称“有色中金”,股票代码0060。
1998年国家对有色金属行业进行结构调整,根据1998年4月23日国发[1998]11号文,国务院解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组建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由其取代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5、1999年配股
1999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1号文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8股的配股方案。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400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14,400万股为基数,按10:10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变为28,800万股。2000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28,8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的分配方案和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43,200万股。
6、2001年国有股权划拨
2001年3月21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办函[2001]21号文及财政部财企[2001]90号文批准,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160万股全部划转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持股增至21,420万股,占总股本的49.58%,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1]347号文《中央下放我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体制问题的批复》、粤办函[2001]620号文《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问题的复函》及财政部财企[2001]638号《财政部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无偿受让原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划转给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持有的公司国家股20,160万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7、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安排,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成为股权分置改革全面推开后广东省第一家全流通上市公司。公司于2005年11月18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同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中金”,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8、2006年增加股本
2006年3月2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共计480,000股(该股份在实施公司2005年度分红及公积金转增方案后为变更为672,000股),该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冻结。
2006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43,200万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2股派现金红利1元的分配方案和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60,480万股。
9、2006年公司再融资
2006年11月2日至2006年11月9日,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深圳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000万股股份。发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480万股。
10、2007年增加股本
2007年5月22日,公司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6总股本66,4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红利6.8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6.02元)。此次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480万股变为73,128万股。
(三)中金岭南股权控制关系及股权结构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政府授权经营的资产经营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截止2007年12月31日,持有中金岭南232,043,096股,占总股本的31.73%,并通过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49%,合计持股比例为38.2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金岭南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
1.00元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0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2.00元 |
大于1的整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草案)》 |
|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收购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中金岭南 |
指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安塔公司 |
指 |
印度尼西亚国有控股上市的金属矿业企业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 |
先驱公司 |
指 |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企业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 |
达里项目 |
指 |
达里铅锌矿开发项目 |
Tango公司 |
指 |
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为实施联合收购于新加坡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
SPV |
指 |
特殊目的公司 |
DPM /达里公司/Dairi |
指 |
先驱资源公司与安塔公司的合资企业PT Dairi Prima Mineral |
Blake Dawson |
指 |
指中金岭南在海外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 |
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国资委 |
指 |
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资产收购 |
指 |
指中金岭南收购先驱公司的股权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 |
标的股权 |
指 |
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的股权 |
《收购要约》 |
指 |
2008年3月10日,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合资成立的Tango公司向先驱公司发出有条件全面收购要约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通知》/105号文 |
指 |
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股东姓名 |
持股比例 |
Calipso Investment Pte. Ltd. |
20.19 |
安塔公司 |
10.72 |
Terrence M Allen, Elizabeth Anne Allen及关联人士 |
7.63 |
Quest Asset Partners Pty Ltd |
7.49 |
New Age World Ltd. |
5.06 |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半年) |
2007年06月30日
(2007/06年度) |
2006年06月30日
(2006/05年度) |
资产总额 |
150,734,000 |
145,037,827 |
145,893,377 |
负债总额 |
11,899,000 |
7,090,553 |
5,792,883 |
净资产 |
138,835,000 |
137,947,274 |
140,100,494 |
归属于先驱公司集团成员的净利润 |
150,000 |
-1,230,213 |
-2,593,209 |
资产负债率(%) |
7.89 |
4.89 |
3.97 |
股东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2,452,802 |
31.78 |
1、国家持股 |
198,779,096 |
27.18 |
2、国有法人持股 |
33,000,000 |
4.51 |
3、其他内资持股 |
673,706 |
0.09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73,706 |
0.09 |
4、外资持股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8,827,198 |
68.21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8,827,198 |
68.2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三、股份总数 |
731,280,000 |
100.00 |
项目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2005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934,133,723.62 |
6,911,902,183.77 |
4,752,597,284.96 |
负债总额 |
4,170,668,026.05 |
4,158,407,235.52 |
3,221,930,377.40 |
少数股东权益 |
181,884,594.22 |
173,166,667.10 |
91,607,532.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
3,581,581,103.35 |
2,580,328,281.15 |
1,439,059,375.31 |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营业收入 |
8,257,116,508.15 |
6,532,773,022.24 |
4,237,250,459.18 |
营业利润 |
1,440,068,128.77 |
1,431,511,588.17 |
402,092,547.30 |
利润总额 |
1,416,295,858.38 |
1,352,210,635.96 |
330,911,076.3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04,541,196.27 |
1,108,197,185.13 |
277,343,641.11 |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6,810,486.95 |
72,324,092.95 |
463,302,238.5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2,499,397.45 |
-94,767,809.15 |
-240,318,923.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0,610,346.52 |
663,285,579.75 |
-349,731,957.0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8,877,966.46 |
625,668,192.45 |
-126,822,025.40 |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1.35 |
1.42 |
0.80 |
速动比率(倍) |
0.61 |
0.58 |
0.33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52.57 |
60.16 |
67.79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38.92 |
30.29 |
21.87 |
存货周转率(次) |
2.40 |
2.21 |
2.51 |
每股净资产(元) |
4.90 |
3.88 |
3.33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1.49 |
0.11 |
1.0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24 |
0.94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
1.67 |
1.93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资产收益率(%) |
全面摊薄 |
33.63 |
42.95 |
19.27 |
加权平均 |
41.27 |
79.18 |
2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
全面摊薄 |
34.19 |
45.51 |
21.45 |
加权平均 |
41.95 |
83.90 |
23.37 |
前10大股东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 |
6,200,000,000 |
65.00 |
Deutsche Bank AG, London 212688.40.00 |
244,408,000 |
2.56 |
JPMorgan Chase Bank NA RE Norbax Inc |
143,540,000 |
1.50 |
Investor Bank and Trust Company (WEST) |
141,388,000 |
1.48 |
The Northern Trust S/A AVFC |
115,709,000 |
1.21 |
PT Jamsostek (Persero)–JHT |
68,500,000 |
0.72 |
Dana Pensiun Pertamina |
58,173,125 |
0.61 |
Liu Siauw Kie |
47,000,000 |
0.49 |
PT Taspen |
45,637,500 |
0.48 |
Kim Eng Securities, PT |
40,000,000 |
0.42 |
合计 |
7,104,355,625 |
74.47 |
(下转第B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