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000683)今日公告称,公司已于2008年3月24日全额归还了所欠中国工商银行鄂尔多斯东胜支行人民币贷款本金35,590万元。同时,工行东胜支行对该笔贷款截止到还款日应付利息共计29,906,106.35元全部给予了减免。
远兴能源与工行东胜支行曾于2007年12月25日签署《还款免息协议》。根据该协议,若远兴能源在约定还款日2008年3月31日前将所欠工行东胜支行人民币贷款本金35,590万元以包括现金、支票、本票、汇票和银行存款在内的货币资金方式一次性偿还,工行东胜支行将对本笔贷款截止到还款日应付利息共计3,911万元全部给予减免。
公告同时指出,原减免利息数3,911万元为工行东胜支行计算失误,实际的应减免利息数为29,906,106.35元。(张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