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08年3月31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和《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以强化董事会功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制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08年3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