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8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中,由于工作疏漏,对子公司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额录入错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原:“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2007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惠州“名流印象”的第一期,……本次拟用募集资金增资36,000万元。”
现更正为:“惠州名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2007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惠州“名流印象”的第一期,……本次拟用募集资金增资25,000万元。”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