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文胜 实习记者 张勤峰
S*ST万鸿(600681)今日公告称,由于公司欠银行贷款逾期未还, 法院已依法查封了公司日常运作的资金账户,致使本公司日常资金已无法运转。
公告内容显示,2002年9月30日万鸿公司向武汉市商业银行珞狮路支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为2002年9月30日至2003年9月30日,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万鸿公司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武汉市商业银行在民事起诉状中要求万鸿公司立即归还贷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306.81万元。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告还表示,法院裁定,查封万鸿公司及武汉楚天激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产。法院已依法查封了公司日常运作的资金账户,致使公司经营环境进一步恶化,已对公司造成不利的影响,目前本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协商,争取早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