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3日召开,审议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相关议案,原定于2008年3月25日披露,由于3月24日未能及时办理完披露相关手续,因此延迟一天披露公司 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为2008年3月26日。
公司股票于 2008年3月25日停牌一天,待2008年3月26日年报披露后复牌。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