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43,下称“幸福实业”)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定向发行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0号),并已经完成双方股东大会批准等各项程序,将开始办理具体的吸收合并手续。根据吸收合并方案,幸福实业将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承继本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并安置本公司全部员工。本公司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在吸收合并完成后将被注销,本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由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幸福实业承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司发布致债权人公告之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公司已于2007月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发布《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致债权人的公告》,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提供担保。申报债权的方式如下: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地址寄送其债权资料: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六层,邮政编码:100037,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向以下传真号码发送其债权资料:(010)68037001,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3)联系方式:联系人:谢青
联系电话:(010)68036688-526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