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3.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 召开时间:2008年1月29日9:30。
5. 主持人:董事长朱江洪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名,代表股份547,683,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下列议案:
1、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92号)的要求,在原《公司章程》增加以下条款(其他内容不变):
第4.1.11条: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侵占公司资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侵占公司资产情节时,公司应立即申请将其所持公司股权予以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予以偿还。
第4.1.12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责任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对于协助、纵容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提请股东会予以罢免。
表决情况:同意547,683,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出资121,900万元增资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扩大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充分发挥财务公司的优势,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收益率,同意本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单方面增资121,900万元,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5亿元增加至15亿元,本公司持股比例由49.92%增加至88.31%。预测增资后财务公司每年可实现净利润10,901万元。
增资财务公司的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仍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核准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由于本议案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关联方珠海格力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8,535,675股)和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251,625股)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为343,896,241股。其中同意341,035,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99.17%;反对2,664,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0.77%;弃权19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0.06%。
以上决议第1项为特别决议,第2项为普通决议。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春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