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民生银行向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通过民生银行朝阳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5800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该笔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徐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