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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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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08-9 股票简称:武汉中百 股票代码:000759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zse.cn)或本公司网站(http://www.whzb.com)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2号文件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的共计65,093,962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08年1月28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1月28日

3、股票简称:武汉中百

4、股票代码:00075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0,360,922股。

6、本次配股增加的股份为65,093,96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61,684,830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3,409,132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第一大股东(当时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国资公司现已将其所持武汉中百的股份转让给了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且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本公司的股份总数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上述股份限售期自该日起算。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的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东配股61,684,830股。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ZHONGBAI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汪爱群

董事会秘书:彭波

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

公司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路129号中百商厦24-25F

电话:027-82832006

传真:027-82210291

公司网址:http://www.whzb.com

公司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其它食品、工艺美术品、家俱、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销售;烟、酒、金银首饰零售;彩扩;家用电器、钟表维修;汽车运输(以上范围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店堂广告;房屋销售;物流配送。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2008年1月17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职 务2008年1月10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股)2008年1月17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股)股份增减数(股)
汪爱群董事长25096301155019
俞善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7082204983416
张锦松董事 、总经理23676284114735
汤俊董事
黄其龙董事
程 军董事、副总经理32403888648
张冬生董事、副总经理13501620270
杨晓红董事、副总经理18002160360
谭力文独立董事
余玉苗独立董事
赵 曼独立董事
佘 廉独立董事
邱思胜独立董事
杨锦春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16408196893281
孙伟丽监事
彭 曙监事
李 珉监事
黄学明监事
王 辉副总经理18002160360
赵 琳副总经理
尹艳红工会主席
彭 波董事会秘书

注:股份发生变动是由于参与本次配股所致。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第一大股东的情况

武汉中百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联集团”由国资公司和经发投共同发起设立,于2007年5月15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亿元。

按照国资公司与经发投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247号),国资公司以其持有的33,864,366股武汉中百股份(占武汉中百总股本的10.10%,含尚未收回的代其他股东垫付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5,251,835股)、87,405,945股鄂武商股份(占鄂武商总股本的17.23%)和115,083,119股武汉中商股份(占武汉中商总股本45.81%,含尚未收回的代其他股东垫付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1,902,160股)作为发起人出资,联合经发投以5.14亿元现金作为出资,共同组建武商联集团。武商联集团目前拥有的主要资产是股东投入的33,741,174股武汉中百股份(占武汉中百总股本的10.06%)、87,405,945股鄂武商股份(占鄂武商总股本的17.23%)和武汉中商115,065,361股股份(占总股本45.80%)。

武商联集团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武商联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武汉中百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全额认购可配股份6,748,235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67,053,392股)的10.06%。截至2008年1月17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数(股)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489,40910.1120,373,391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15,635,5813.91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4,908,9923.72
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583,5313.64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328,6993.0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2,009,5743.0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800,0002.70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9,435,4742.36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9,119,3492.28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695,4112.1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配股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7,468,0645.21%3,409,13220,877,1965.21%
其中:国家股16,977,8265.06%3,395,56520,373,3915.09%
法人股422,4000.13%422,4000.10%
高管股67,8380.02%13,56781,4050.0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17,798,89694.79%61,684,830379,483,72694.79%
三、股份总数335,266,960100%65,093,962400,360,9221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实际发行65,093,962股。

(二)发行价格:6.90元/股。

(三)发行方式:对全体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情况: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9,148,337.8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53,611.68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机构保荐费、承销费、中介机构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12,565,093.96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19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436,636,855.52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44元(按照200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配股发行筹资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20元(在2006年年报数据的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九)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截至2008年1月21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新增股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08)007号。经会计师审验,公司截至2008年1月17日,实际配售股份65,093,962股,每股配售价格为6.90元,实际募集资金449,148,337.80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53,611.68元,扣除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2,565,093.96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6,636,855.52人民币元,计入股本65,093,962.00元,余下部分371,542,893.52元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注册资本为400,360,922.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法定代表人:罗浩

项目保荐代表人:施伟、孙玉龙

项目主办人:王世平

项目负责人:曹宁

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3

保荐机构推荐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已对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公司本次配股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的股票上市。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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