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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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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8-005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松辽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周银宝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8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松辽汽车11,212,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周银宝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

 3、法定代表人:周银宝

 4、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5、工商注册号:1100001492024(2-2)

 6、企业类型:外商独资企业

 7、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配件(汽车发动机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8、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7日成立

 9、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92742601198

 10、主要股东:香港伟业集团有限公司

 11、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10-58039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无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月内增加其在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业集团持有松辽汽车2,787,2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本的1.24%,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本次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伟业集团持有松辽汽车流通股14,000,0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份的6.24%,为其第三大股东,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787,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212,8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伟业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其所持松辽汽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212,8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为松辽汽车总股本的5%。

 股份减持后,伟业集团仍持有松辽汽车2,787,2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本的1.24%,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伟业集团买卖松辽汽车股份情况: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伟业集团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股份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伟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0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8-006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松辽

 股票代码:6007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 汤学军

 住所:上海市嘉定宝安公路4112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宝安公路411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8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润”)将其持有的松辽汽车11,212,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

 (六)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汤学军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491号

 3、法定代表人:汤学军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工商注册号:3101072010647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销售)。

 8、成立日期:二OO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3101071730333037370

 10、主要股东:中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中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上海华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8.71%的股权;

 上海华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周天宝。

 11、通讯方式

 联系电话:021-39501180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宝安公路4112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无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情况。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月内增加其在松辽汽车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中润持有松辽汽车26,787,2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本的11.95%,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2、本次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上海中润持有松辽汽车流通股38,000,0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份的16.95%,为其第二大股东,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6,787,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212,8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中润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出售其所持松辽汽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1,212,800股,减持股份比例为松辽汽车总股本的5%。

 股份减持后,上海中润仍持有松辽汽车26,787,200股,占松辽汽车总股本的11.95%,全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上海中润买卖松辽汽车股份情况:

 ■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上海中润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股份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中润汽车制动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08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8-007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达到或触及跌幅(5%)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认为,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08年1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股票价格达到或触及跌幅(5%)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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