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部分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再次上调海参出厂价的报道,主要内容为:“记者日前从獐子岛经销商处了解到,公司自12月12日起上调海参出厂价,调价幅度因品种而异,平均涨幅在10-20%左右。这次提价是10月底公司海参出厂价上调30-40%之后的又一次上调价格。”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上述报道郑重申明并提示如下:
1、2007年度海参行业产品价格普遍上涨,此系海参行业的普遍情况;我公司两次价格调整的品系不同,同时对产品规格分类进行了调整,目前海参产品出厂价(加权平均数)与2006年度相比涨幅约为30%。
因此,上述媒体报道中关于公司海参产品出厂价格调整次数的报道属实,关于公司海参产品出厂价格平均涨幅的报道不准确。
2、公司上调海参产品价格的行为主要是出于原材料成本上涨幅度较大(30%左右)、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打造高端品牌的战略需要等方面的考虑。
3、本公司主导产品为虾夷扇贝、海参、鲍鱼,其中,海参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在10%-15%左右,同时海参产品成本亦有较大幅度上涨,因此海参价格上涨对公司全年业绩的贡献程度有限,不构成重大影响。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