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收到云经技术确[2007]25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确认书”,批准我公司国产设备投资额1963.97万元。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按照规定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相关备案手续,于2008年1月3日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公司获得技术改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总额度为785.58万元,准予从2007年起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具体计算方法为: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计算公司当年的应缴企业所得税额比上一年新增加的数额,税务部门确认后对新增加的这部分企业所得税进行抵免,不足抵免部分留到下一年度进行抵免,允许5年内将公司获得技术改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总额785.58万元抵免完毕。2007年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具体数额将在20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计算公司2007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比2006年增加的部分,经税务部门确认后将对新增加的这部分企业所得税在2007年度进行抵免。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