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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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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简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08-004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8年1月14日,中国证券网刊登了署名为东方证券赵晓宁题为《欣龙控股 未来的钾肥之王》的文章。文章称:

 1、本公司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京、大连等地都有分公司;

 2、一期工程投产后可年产磷酸二氢钾10万吨、聚合氯化铝13万吨、磷酸二氢铵2万吨、磷酸氢钙4万吨以及氮磷钾三元硫基复合肥15万吨。

 3、公司董事会长兼总经理郭开铸表示,公司继续打造海南无纺工业城,同时在上海投资生产电子擦布等无纺产品,在新疆投资非织造新材料项目,以上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内容,公司经核实,特作相应说明如下:

 1、文章中称“本公司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京、大连等地都有分公司”,此说法有误。至目前止,本公司持股75.45%股权的宜昌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宜昌欣龙化工)宜昌欣龙化工未在任何区域设立分公司;

 2、公司曾经在相关公告中披露过宜昌欣龙化工100KT/A新法磷酸二氢钾项目达产后,将年产磷酸二氢钾10万吨,聚合氯化铝13万吨,复合肥15万吨。但上述产量是在正式投产并达产的情况下的计划产能。文章单纯强调项目正式投产且达产后的良好状况,存在有意误导投资者的嫌疑。

 公司于2003年开始投资兴建宜昌欣龙化工100KT/A新法磷酸二氢钾项目,该项目是采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的项目(已被国家科技部列入2004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但由于项目采用的是新技术,缺少可参照的资料,目前项目工程配套尚存在部分瓶颈问题,需继续进行技术改造;并且项目流动资金严重不足,尚不能进行批量生产,离达到上述投产后的计划产能有较大距离。

 3、文章中称“公司董事会长兼总经理郭开铸表示,公司继续打造海南无纺工业城,同时在上海投资生产电子擦布等无纺产品,在新疆投资非织造新材料项目,以上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此说法有误。

 经与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郭开铸先生核实,其并未对外表示过在上海、新疆的项目将为公司创造上亿元利润。事实上,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已协议将公司所持新疆欣龙非织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转出。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收回转让款的89.28%。公司参股的上海欣龙非织造新材料工业园有限公司目前也并未投产,具体投产时间目前尚无法预计。

 三、其他

 1、至目前止,本公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2、本公司对有意误导投资者的报导行为予以谴责,并对进行不切实际的误导性报导者保留追索的权利;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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