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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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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7-68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取消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在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继辉主持本次大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835902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增选陈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结果:8359022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增选刘达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出席会议股东表决结果:83590228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谢义军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与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7-69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1日在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十九次会议。8名董事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永福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继辉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成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陈继辉、陈海军、王晞、张永福、邱永志5人组成,陈继辉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刘达祥、邱永志、沈迪民3人组成,刘达祥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穆良平、王晞、刘达祥3人组成,穆良平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沈迪民、王转业、穆良平3人组成,沈迪民任主任委员。

 本届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认为,此次修订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更能适应公司目前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需要。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及使用效率,提供了制度保障,更能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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