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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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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村农房买卖案终审判决 合同无效画家90天内腾房

 2007年12月17日上午10时35分宋庄画家村画家李玉兰农房买卖案终审判决,首次认定“画家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失望的情绪笼罩着二十多名来到市二中院第三法庭旁听的通州宋庄画家村的每个画家。她的败诉,意味着其他在宋庄购房的艺术家也将面临腾房的命运。

 判决提到合同无效的主要责任在于农民的反悔,画家可另行主张赔偿。判决指出:出卖人在出卖时即明知其所出卖的房屋及宅基地属禁止流转范围,出卖多年后又以违法出售房屋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故出卖人应对合同无效承担主要责任。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当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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