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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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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7—2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年12月17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授权董事0人,公司董事徐留平、邓智尤、邹文超因在外出差没有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重庆长安汽车国际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由原控股子公司长安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发展而来的,于2007年7月正式成立,本公司和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投资1,307万元(占95%)和69万元(占5%),主要为河北长安及本公司出口整车及零部件等业务服务。截至2007年11月,长安国际出口汽车16,751辆,实现销售收入44,481万元,实现利润545万元(未经审计)。

 长安国际目前在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方式主要为远期信用证或赊销,期限为90-110天。截至2007年11月底,长安国际应付河北长安17,000万元,本公司3,500万元。由于长安国际注册资本金较小,融资能力差,为缓解流动资金紧缺的问题,解决长安国际与河北长安之间的资金占用,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借款给长安国际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6.561%。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7—2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07年12月21日,证券时报刊登的《长安汽车南京项目将临市场检阅》一文报道了公司关于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南京工厂及长安铃木的内容。报道中主要涉及的内容有:

 (1)由长安集团、福特、马自达联合投资的南京工厂今年9月正式投产,该项目一期产能建设已基本就绪,厂区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号称是全球最大的整车工厂。一期工程总投资38.4亿元,主要设备均从国外进口。一期综合产能达到12万辆,2008年将提升到16万辆,今后可扩充到40万辆;

 (2)长安铃木2007?年1-11月份累计销售9.6万辆,下滑7.6%。

 二、澄清说明

 本公司针对上述事报道内容说明如下:

 1、报道(1)情况与事实多处不符,具体情况如下:由长安汽车、福特、马自达三方投资的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公司南京工厂今年10月份才投产,总投资约40亿元,初期产能16万辆,未来产能扩充情况未确定。

 2、报道(2)情况基本属实,具体情况如下:长安铃木2007年1-11月累计销售汽车95,970辆,同比下降7.66%。报道中所引用的数据推测可能来自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快讯》2007年第12期。为防止类似事情发生,今后公司将在每月上报汽车行业协会有关数据之前,对公司的汽车产销数量进行主动性公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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