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卢铮
国家外汇管理局消息,外汇局设计开发的“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已于12月20日率先在沈阳、大连同时开展试点运行。
系统建成运行后,企业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向外汇局申办业务,并可通过网络及时了解有关业务办理状态。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可以通过网络从外汇局接收管理信息,并向外汇局传递业务备案情况。外汇局可通过网络及时处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及企业的相关电子信息,实时了解直接投资的各项数据及情况。
下一步,外汇局将根据试点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系统,并适时在全国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