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广发证券已于去年底开始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第三方存管业务上线后,广发证券负责投资者开销户、交易、清算、交收等整个业务链,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的资金存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客户资金的安全完整,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多方核对,给投资者提供最大的安全和信心。广发证券第三方存管的全面推行将从制度上避免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有效地防范系统风险,使投资者“资金更放心、存取更省心、服务更贴心”。
目前,广发证券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合作推出的第三方存管系统已在全国各营业网点全面推广上线。鉴于我司已完成湖北省内原武汉证券营业部的翻牌工作,并已陆续实施第三方存管系统上线工作,为此,我司决定从2007年12月20日起,全面停止湖北省内原武汉证券营业部独立存管模式的银证转账业务。
我司已根据您最近12个月的最后一笔银证转账业务所指向的银行,作为您的第三方存管银行进行预指定,您需要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进行第三方存管银证转账。第三方存管业务办理办法请浏览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上的“广发证券第三方存管业务动态”,或亲临您的开户营业部咨询办理相关手续。如您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将会影响您的银证转账业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