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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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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07-046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2月18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3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明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70,714,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8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辽宁先河律师事务所朱延梅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1、《公司章程修正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0,714,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公司与张兰水先生签订的大新控股股权转让协议》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70,714,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先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延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先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辽先律股见字(2007)002号)。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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