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现将2007 年12月11 日发布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详见2007 年12 月11 日“巨潮咨询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中“三、发行与配售结果/3、网下发行的数量和配售结果/(2)网下B类申购”项下的“山东中银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更正为“山东中银信投资有限公司”。
特此更正
由此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深表歉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