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以城镇居民为例,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3.2%,人均消费性支出实际增长9.8%。考虑到房价飙升、医药昂贵等后顾之忧,居民消费的这种增速实已不低,可继续“刺激”的空间不大。
在这种情况下,提振消费还需另寻他方。其实,可支配收入等于消费和储蓄之和,换一个角度来看,消费不足意味着高储蓄,而高储蓄则根源于我国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工资增长缓慢,企业利润很少分配,国民收入分配呈现三大结构性问题:政府财政收入增速远高于企业利润增速,企业利润增速远高于居民收入增速,富人收入增速远高于穷人收入增速。因此,国民收入在企业和居民的初次分配中更倾向于企业,在政府和居民的再分配中更倾向于政府,在居民之间的分配中更倾向于富人阶层。
而就收入用于消费的比例而言,政府远低于居民,富人远低于穷人,企业则只投资不消费。如此,政府、企业和富人的储蓄率必然高于平均水平,从而在国民收入向他们倾斜之时带动总储蓄攀高,同时造成消费不足。
由此,进一步刺激消费,不能仅仅依赖提高居民收入,更重要的还是通过改善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平均消费率。首先,应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使企业财富更多地流向居民;其次,国企应定期向政府分红,以降低企业的储蓄率;最后,政府应扩大公共产品支出,从而在降低政府储蓄率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居民扩大消费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