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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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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一科技”)已经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披露股改说明书、刊登沟通结果公告(详见2006年9月27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并于2007年8月31日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详见2006年9月4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下称“长城公司”)受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平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下称“平江国资局”)43.8%股份的收购报告书及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报告已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审批,证监会已经受理。

 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464号,下称“《国资委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经咨询平江国资局获悉,平江国资局已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国资委,申请延长《国资委批复》的有效期,并正在等待批复。

 同时,为切实解决天一科技的严重财务困难,长城公司与天一科技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并按证监会的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公司也披露了《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详见2007年12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本次资产出售事项需经证监会核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 天一科 公告编号:2007-084

 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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