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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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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 茂实华 公告编号:2007-074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7年1月19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1月27日公告沟通结果,目前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尚未召开。

 2007年2月6日公司公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延期举行,具体调整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通知(详见2007年2月6日公告)。

 截至目前,股东裕丰伟业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详见2007年3月29日公告);股东北京泰跃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暂时未能办理完成,经向北京泰跃了解,原因如下:

 1、按照质押权人广东发展银行的释放方案,对价部分股票质押解除需要归还3500万元贷款并同时追加7000万元抵押物,对于此部分北京泰跃已经有解决方案。

 2、按照广东发展银行审批通过的方案,在解决上述问题的情况下,原有贷款主体将更换为北京泰跃(原贷款主体为湖北泰跃),需要重新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北京泰跃与湖北金环的债务纠纷案,2007年9月18日,湖北金环收到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关于湖北金环和北京泰跃债务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湖北金环撤回起诉。

 同日,湖北金环另收到该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关于申请人湖北金环与被申请人北京泰跃又一起债务纠纷案,法院裁定如下:冻结北京泰跃持有的“S茂实华”股票共133359331股。湖北金环已办理了相关股权的司法冻结手续。

 基于以上原因,暂时不能完成股票质押解除手续,北京泰跃正与湖北金环积极协商,争取尽快解除查封,以便完成股改。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7年2月7日获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该批复第四点规定“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即该批复于2007年8月7日失效。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重新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本公司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重新获得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北京泰跃办理完成用于安排对价部分的股票质押解除手续之后,尽快公告具体的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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