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 不能 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 已经 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1 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 79.42 %, 已经 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虽然柯达与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尚需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因此目前尚不具备启动股改程序的条件。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 已经 与保荐机构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