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版:公司纵横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07年1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低于每股6.12港元
阿塞洛-米塔尔拟全面收购中国东方
□本报记者 李宇 香港报道

 □本报记者 李宇 香港报道

 中国东方(0581.HK)日前宣布,全球最大钢铁公司阿塞洛-米塔尔(Arcelor-Mittal)全资附属公司Mittal Steel将以最少每股6.12港元向中国东方股东提出全面收购建议。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该收购成功,外资将首次间接控股内地钢厂。

 中国东方股份目前继续停牌,直至Mittal Steel及中国东方就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刊发公告。

 中国东方拥有的津西钢铁是中国最大的钢坯生产和供应商之一。Mittal Steel在瑞士注册成立,持有多家从事钢铁业务的公司的权益。阿塞洛-米塔尔是全球最大的钢铁公司,粗钢总产量达1.18亿吨,占2006年全球钢产量约10%。该公司一直积极整合全球钢铁业,目前在超过60个国家拥有320,000名员工,已发展成为全球钢铁生产商,业务遍布欧洲、亚洲、非洲及美洲共27个国家,涉足由新兴至发展成熟等所有主要钢铁市场。

 本月中旬将提收购建议

 香港证监会于12月6日公布,裁定阿塞洛-米塔尔与中国东方主席韩敬远,及其控制的Wellbeing Holdings及Chingford Holdings为一致行动人士。因此,阿塞洛-米塔尔取得中国东方28.02%权益,触发《收购守则》下的强制性要约责任。

 今年6月,中国东方前副主席陈宁宁提出敌意收购中国东方。在敌意收购公布后不久,阿塞洛-米塔尔接触韩敬远,讨论双方合作,目的是阻挠敌意收购及取得中国东方控制权。敌意收购失效后约1个月(11月8日),阿塞洛-米塔尔取得陈宁宁持有的28.02%股权,出资50.2亿港元,相当于每股6.12港元。

 中国东方和阿塞洛-米塔尔在香港证监会作出裁定之后,于12月6日晚间发表公告,阿塞洛-米塔尔全资附属公司Mittal Steel和中国东方将尽快及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007年12月19日,就将由Mittal Steel提出的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另行发表公告,该公告将载有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其他条款。

 在收购陈宁宁所持的28.02%股权后,Mittal Steel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中国东方73.13%股权,其他股东则持有26.87%股权,约为7.86亿股。

 Mittal Steel的意向为在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结束后,维持中国东方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Mittal Steel将在适当时候向联交所承诺,于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结束后,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减持中国东方股权,以确保股份维持足够公众持股量。

 Mittal Steel亦确认,由于其按每股6.12港元收购陈宁宁在中国东方的28.02%股权,根据收购守则的条文,向股东提出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条款,不得逊于收购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向陈宁宁收购其于中国东方的28.02%股权时所提出的条款,因此,该无条件强制性全面收购建议的收购价不得低于每股6.12港元。

 双方将展开业务合作

 此外,中国东方宣布,于2007年11月9日,阿塞洛-米塔尔与中国东方订立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双方未来合作的条款,尤其是阿塞洛-米塔尔参与中国东方营运的条款。

 根据协议,阿塞洛-米塔尔同意,只要依然持有中国东方已发行股份中25%或以上权益,其将在条件的规限下,与中国东方订立技术转移协议,据此,阿塞洛-米塔尔同意向中国东方转移(毋须任何费用或专利费)发展中国东方钢铁生产业务所需科技、技术知识及技术;同时,提供中国东方业务所需合并和收购知识,及财务和资金管理知识;此外,还将协助中国东方开拓海外市场机会。

 在获得所需一切中国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后,中国东方计划将钢铁生产量由每年600万吨增加至每年1000万吨,中国东方就此可能产生资本性支出。阿塞洛-米塔尔同意,只要仍然持有中国东方发行股份25%或以上权益,将在中国东方采购炼焦煤方面提供协助;每年采购固定最低数量铁矿石并按平价或基准价出售予中国东方;另外还就中国东方的资本所需出资。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