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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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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
尽快出台资源开发和生态补偿办法
据新华社电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尤仁27日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资源开发补偿和生态补偿办法,合理解决资源开发地面临的环境等问题。

 尤仁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

 “我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税费政策不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尤仁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资源补偿的标准太低,今年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地方一平方米天然气只有一分钱的补偿,这个补偿太低。资源补偿的标准需要调整,需要提高。”

 有数据显示,我国矿山采空区面积1.35万平方公里,采矿活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累计达到200多亿吨,废水、废气排放量也很大。“资源在开发、利用之后,面临环境恢复、治理的问题。如果不抓紧制定管理办法,不提高资源补偿标准的话,将来的环境恢复是很难的。”尤仁说。

 “目前,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8个煤炭主产省区开展。”曾培炎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时表示,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取得矿业权必须依照规定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资源税、增值税;国务院要求试点省区做好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全国和其他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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