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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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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立法会推动与泛珠三角合作
新华社

 香港特区立法会昨日通过一项动议,推动香港与泛珠三角地区的合作。

 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表示,特区政府将就议员提出的在泛珠三角区域建立统一的商务条款的建议与泛珠省区保持沟通,并完全同意应向消除贸易障碍、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流通的方向发展。

 特区政府正通过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协议和CEPA投资便利化机制等不同渠道,推进投资便利化方面的工作,就深港西部通道、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建展开密切合作。特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已在今年扩充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的投资推广队伍,并将服务的省份由广东省扩至周边省区。

 他说,随着内地经济的蓬勃发展,为配合国家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特区政府近年在内地投入更多资源,积极进行投资推广,推介香港作为内地特别是泛珠三角地区的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门户。

 对如何促进香港与泛珠三角地区的金融业发展方面,叶澍堃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条件优越,可为快速增长的泛珠企业提供理想的融资和投资平台。

 据统计,目前已有355家内地企业在港上市,共筹集了超过13940亿港元的资金,其中约100家企业来自泛珠省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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