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静
S*ST盛润(000030、200030)公告,关联方对公司的4317.1万元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得到清偿。
截至2006年9月28日,北京市太阳管道有限公司占用S*ST盛润非经营性资金1698.8万元,深圳市东方企业有限公司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2618.3万元,共计4317.1万元。根据证监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公司关联方太阳管道、东方企业于2006年9月29日前挂牌回购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现金债权4317.1万元,其中太阳管道回购1698.8万元现金债权,东方企业回购2618.3万元现金债权。
9月29日,公司收到上述两公司发出的债权债务抵消通知书,冲减了共计4317.1万元占资。为此,上述两公司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公司对以上清欠事项及时进行了财务处理。
S*ST盛润控股股东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管道与东方企业均为莱英达集团控股子公司。
本次清欠完成后,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余额为零。由于上述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公司已计提3453.72万元坏帐准备,本次清欠后,公司2006年度冲回损益3453.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