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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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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将获财政资金支持
韩洁

 本报记者 韩洁

 

 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今后我国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将进一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化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

 财政部日前发布了《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和《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明确提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将继续采用投资参股经营、有偿无偿结合、贷款贴息等多元化扶持方式,重点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优先扶持与广大农民建立了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促进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是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资金渠道。据统计,“十五”期间,仅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中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资金就达113.5亿元,占同期中央财政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总投入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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