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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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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之声

 ■读者之声

 对价分红应有时间表

 在上市公司的股改过程中,中小股东碰到最多的问题就是拟进行股改的公司长时间停牌。虽然这种停牌有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无论什么样的理由,长时间的超出正常范畴内的停牌,对投资者是不利的。特别是近期市场投资机会特别多,没完没了的无限期停牌,至少是对公司中小股东的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股改方案已经全体流通股股东通过,但是迟迟不进行送股或者派发红利的情况。比如一家商业类公司,有大笔的资金去配售新股,却在很长的时间内不实施分红除权的对价支付。这显然说明公司迟迟不派现并不是拿不出大笔的现金来支付对价。

 停牌要有个时间表,实施对价支付也要有个时间表,一切都得按规矩来办事,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对于上述行为,相关部门应发出敦促函,制定最后期限来责成公司相关股东尽快复牌或者尽快实施对价支付过户手续。(苏州 晓月)

 应该善待“S股”

 正所谓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S股公司成为股改的落后分子,实际上也并非是这些公司的本意,实在是因为这些公司都面临着各自困难的缘故。对于这些S股公司,我们绝对不能将其“一棍子打死”,而是应从各方面善待它们,让它们早日完成股改,早日摘去“S”帽。

 那么,该如何善待S股呢?首先,作为投资者来说,不能对S股另眼相看。虽然S股公司在股改进程中落后了,但这并不表明S股公司就没有了投资机会。实际上,在S股公司中同样存在着值得投资的品种,这类公司只是由于大股东另有“小九九”才拖延了股改的进程,或由于大股东支付对价不高等原因,其股改方案遭到了流通股股东的否决。此外,即便是S股中的一些绩差公司,也可以通过股改来进行资产重组,进而促使这类公司起死回生。其次,作为管理层及各地政府来说,也应给予S股公司以更多的关怀,帮助S股公司早日完成股改工作。S股公司之所以成为股改中的落后分子,是因为它们面临着各自的实际困难,这些困难有些不是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单方面能够解决的,更多的还牵涉到其他的方方面面利益关系。如资产的重组、账外的剥离、股权的冻结、企业的改制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管理层及当地政府部门给予更多的关心才行。如果有关方面不能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很难相信该公司的股改工作能够取得进展。(湖北 小智)

 惩治措施再严厉些

 近日,本市一家“产权经纪公司”举办了一场百人理财说明会,声称他们有247万股西安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始股”,准备今年12月份登陆美国纳斯达克。毫无疑问,这是一场骗局。据说,这种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现象来自陕西、四川、黑龙江等地,且有向全国蔓延之势。

 据了解,现今持有五花八门“原始股”的人并不在少数,因太多的“原始股”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持有者只能是“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一批非法原始股并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既不属于定向发行,又无投资价值,更不受法律保护。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眼花缭乱、五花八门的所谓“股权转让”,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这些“上市公司”或“转让经纪公司”,为何如此“慷慨”地把高额回报的股权拱手相让?其次,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有自我防范意识,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遇到此类情况最好向有关部门咨询、举报。最后也希望监管部门尽快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仅仅提醒股民谨慎投资,发出关于防范非法证券活动的风险提示公告,显然有些苍白,最好要有禁止一切非法兜售原始股的硬性规定。(大连 风鸣)

 不要让我们老“猜谜”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总有不尽人意之处。一个突出现象是不及时,有些信息已引起市场波动,上市公司才出来说话,或者承认确有其事,责任却不在公司;或者加以否认,连忙澄清。弄得投资人往往“一头雾水”,因为毕竟“无风不起浪”。比如有报道,美国准许我国香梨进口,相关公司却无动于衷。再如一地方媒体播报,近日该地建成高速铁路钢轨生产线,成为国内第二家能够生产此种铁轨的企业,再联想到国家已决定“十一五”期间将修建京沪高速铁路,而这家公司地理位置又较另一家贴近施工地区,如果是这家上市公司,则应构成重大利好。如果不属于上市公司,是否有收购计划,这都是投资人想知道的。虽说上市公司有联系电话,也可能有投资者关系部,但是毕竟一个普通人要通过电话了解实情,困难就大了。对于上市公司的重组消息,如已达成协议,就应据实说明。有就是有,没成就说没成,这样才算尽到责任。(天津 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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