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俞叶峰
今日,武汉中商公布了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其对价水平由原来的10股送3.3股提高到10股送3.9股,提升幅度达18%。
修改后的股改方案中,公司大股东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代未表态的13家非流通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对价,表现了大股东积极实行股改的诚意。
另外,大股东同意在武汉中商41家非流通股东中39家募集法人股股东仅承担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3.5股水平的对价安排,超出3.5股以上的对价安排由武汉国资公司支付给流通股股东。
武汉中商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股改将使武汉中商股东之间的利益趋于一致,有助于形成统一的价值评判标准,有助于公司采用符合国际资本市场惯例的方式进行存量资源整合,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将更加合理,从而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