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G金牛 股票代码:000937 公告编号:2005临—053
转债简称:金牛转债 转债简称:125937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26日9:00;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法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454,228,843股,占公司总股本783,252,177股的57.9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公司拟在2005年度终了后,以现金分红方式对2005年利润进行一次分配,用于分红的现金金额不低于公司2005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40%。
同意票454,228,8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
大会选举刘庆法、郑存良、赵森林、刘建功、尹志民、祁泽民、赵庆彪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朱德仁、王金华、杨有红、吴淼出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姓名 总得票数 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反对票 弃权票
刘庆法 454,228,843 100% 0 0
郑存良 454,228,843 100% 0 0
赵森林 454,228,843 100% 0 0
刘建功 454,228,843 100% 0 0
尹志民 454,228,843 100% 0 0
祁泽民 454,228,843 100% 0 0
赵庆彪 454,228,843 100% 0 0
朱德仁 454,228,843 100% 0 0
王金华 454,228,843 100% 0 0
杨有红 454,228,843 100% 0 0
吴 淼 454,228,843 100% 0 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大会选举杨志刚、刘宝田、王如金、张振恩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杨志刚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454,228,8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同意刘宝田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454,228,8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同意王如金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454,228,8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同意张振恩当选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 454,228,843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索志华、张吉运、张彩霞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
3、结论性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