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0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光明路17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孟臻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64,930,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97%。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5,930,962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6.5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宝娟女士、孙政军先生、公司聘请的律师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鲁鸿贵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受让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2%股权的提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8,883,0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回避76,047,900股(此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此项提案回避表决);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30,96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 公司200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64,930,9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930,962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51,938,487.78元。根据《公司章程》,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是214,192,999.49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93,389,216.0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7,582,215.57元。经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200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132,582,215.57元结转下半年。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鲁鸿贵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8月26日